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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11 | 来源: 东森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北京时间8月11日,中纪委网站在回答网友提问中详细解释了“一案双查”的含义,明确指出:纪检机关把“一案双查”引入对纪检干部执纪违纪行为的处置,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查执纪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中纪委在网站多次提到“一案双查”(图源:VCG)
2014年1月27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明确提出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王岐山指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此次,中纪委再解释“一案双查”含义时,提到了2016年2月,中纪委对四川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和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案,该案件就开展“一案双查”。
据悉,中纪委曾多次解释“一案双查”的含义,并纳入中纪委公报。-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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