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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11 | 來源: 新華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通告稱,標示為陝西漢王藥業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藥品不合格。相關企業被要求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根據通告,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山西太原藥業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藥廠)生產的批號為160102的葡萄糖酸鈣片,商丘市金馬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82721的沉香化滯丸,陝西漢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005604的沉香化滯丸。不合格項目包括重量差異、裝量差異、溶散時限。
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3個月內公開處理結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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