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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21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哎...30多度的高溫還還暖氣?
不知道多倫多公寓的業主是怎麼想的。。。
按照城市的章程,每年9月15日至次年6月1日,所有公寓的室內溫度必須在攝氏21度或以上。

有租客表示,“我壹直在流汗..這真的很不舒服。.”
還有租戶Donna Barrett表示自己有嚴重的的哮喘,過高的溫度對她來說很危險。

她說,“我只要動壹動就會出汗,所以我現在只能靠靜止不動來緩解壹下了。”
多倫多市長在推特上表示:希望常識能有助於解決建築物暖氣問題。

市議員Josh Matlow表示,大自然並不按照我們的日歷來走....這些業主把大樓的暖氣開著,讓租客們被“烘烤”,是缺乏常識的壹種做法。
Matlow和另壹位市議員Joe Mihevic說,他們接到幾拾個投訴電話,稱所住的公寓樓裡溫度攀升到30度,已經有壹人因此而被送進醫院。
Romelda Morson住在2 Secord Ave.的壹幢樓內,她發現溫度上升後,特意下樓詢問大樓經理。
她說,業主很關注附例,擔心如果9月15日起不開暖氣,會被市府開罰單。。。。

開暖氣不行,不開暖氣也不行。。。也是心疼業主啊啊!
不過市議員Matlow和Mihevic表示,只要室內溫度不低於21度,業主們不開暖氣並不會接到違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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