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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1-27 | 來源: 法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漫畫/高岳
壹輛車裡兩個人,壹個袋子裝著140萬元現金。
“現在形勢挺緊的,別給你添麻煩也別給我添麻煩,就當咱們之間送錢的事兒沒有發生過,你把這錢拿回去。”
說這話的是時任河北省承德市政協副主席、市統戰部部長周義強,把錢拿回來的是行賄者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史某。彼時,2014年10月。5個月後,河北省紀委對周義強立案調查,2015年4月,檢察機關對其涉嫌受賄案立案偵查。
周義強生於1957年6月,2003年4月至2007年2月任承德市雙橋區委副書記、區長,2007年2月至2011年8月任雙橋區委書記,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承德市委統戰部長,2012年1月起任承德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
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2007年至2010年,被告人周義強利用其擔任承德市雙橋區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多人在項目承攬、職務調整以及人員招錄等方面謀取利益,共收受賄賂人民幣(专题)161.9萬元,壹審判決周義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周義強受賄所得人民幣161.9萬元(檢察機關已扣押)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周義強不服提起上訴。今年6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周義強上訴,維持原判。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周義強受賄160多萬元獲刑5年並處罰金,法院在量刑上屬於有所從輕。河北高院的《刑事裁定書》上如是表述:周義強在案發前退還全部受賄款項,在組織調查期間如實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同種受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戲劇性的是,裁定書上顯示,周義強擔任承德市雙橋區區委書記的3年時間裡,共收受賄賂人民幣161.9萬元。由於2013年和2014年曾被紀委調查過,心虛的周義強於2014年下半年先後將受賄款退還給了行賄人,總退款金額達220萬元。
2009年正值河北省“叁年大變樣”,舊城改造項目眾多,唐山某房地產公司承德分公司也想從中分壹杯羹。該公司負責人史某分兩次送給周義強各50萬元,並在相關節日前送給周共計11萬元。作為回報,經周義強協調,承德市某村舊村項目交由該公司開發,並協調相關部門加快拆遷進度,使史某資金周轉期縮短,降低了開發成本。
此外,史某供述,周義強的女婿呂某及呂某的哥哥,購買了他們公司開發的別墅,他都給了優惠。
在被紀委調查過後,周義強心理壓力很大,想把以前收受史某等人的錢都退回去。呂某證明,他共籌集了230萬元現金給了周義強。2015年3月,周義強被“雙規”,呂某還給史某打電話通報消息,並讓史某說退的錢是買別墅優惠的錢,這樣周義強的責任會小壹些。
2014年10月,周義強退還給史某140萬元。之所以退140萬元,周義強表示,“拿這些不該拿的錢很後悔……是不想沾人家的光,只能多退不能少退,想和人家兩清”。而在此之前,周義強已經退回了另外叁筆受賄款。
2008年,周義強接受時任承德市雙橋區馮營子鎮副鎮長蔣某的請托,利用擔任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上為蔣某謀取利益,蔣某為表示感謝於2009至2012年先後5次共送給周義強24萬元。
時任承德市雙橋區馮營子鎮黨委書記的馬某證明,2008年4月底,雙橋區鄉鎮換屆的組織談話時,周義強告訴他,區委決定由他擔任馮營子鎮書記,蔣某接任鎮長。馬某告訴周,蔣某群眾基礎差,和村幹部的關系不好,按照組織程序選舉有難度,周義強就讓他去做村幹部的工作。之後,盡管他和蔣某挨個村和村幹部、鎮人大代表見面、溝通,但是在召開鎮人大會議選舉時,蔣某還是落選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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