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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元走勢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2017年7月1號以來,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實施“史上最嚴外匯管制”,加強外匯市場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外匯局最新公布的外匯違規案件中,包括壹起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加幣591萬加元,被處以罰款195萬元的案件 。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公布的部分外匯違規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案例14:河南籍褚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6年9月至10月,褚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3000萬元人民幣分3次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加拿大賬戶,金額合計591萬加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叁拾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肆拾伍條的規定,對其處以罰款195萬元人民幣。
其他因非法換匯的安全還有
案例15:山東籍劉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5年2月至8月,劉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金目的,通過本人賬戶將1355.1萬元人民幣分7次轉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由其親屬在澳大利亞從地下錢莊收取非法兌換所得256.45萬澳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叁拾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肆拾伍條的規定,對其處以罰款97萬元人民幣。
案例16:江西籍鍾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6年1月至5月,鍾某將115.33萬美元通過地下錢莊兌換並轉入本人境內賬戶,違規金額合計757.76萬元人民幣。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叁拾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肆拾伍條的規定,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53.03萬元人民幣。
案例17:澳門籍鄭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3年2月至2015年7月,鄭某利用本人在境內個人賬戶支付或收取人民幣,同時利用境外賬戶收取或支付對應港幣,為他人非法兌換外匯,交易共計33筆,違規金額合計6501.57萬元人民幣。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叁拾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肆拾伍條的規定,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325.08萬元人民幣。
案例18:江蘇籍臧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6年4月至5月,臧某在澳門貨幣兌換店通過POS機刷卡支付人民幣資金方式兌換港幣現鈔,違規金額合計1174.6萬元人民幣。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叁拾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肆拾伍條的規定,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93.97萬元人民幣。
案例19:內蒙古籍宋某分拆逃匯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宋某為實現非法轉移資產目的,利用本人及其親屬、朋友共計54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以出國留學費、就醫、境外旅游等虛假名義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其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349.2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柒條的規定,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叁拾九條的規定,對其處以罰款68.3萬元人民幣。
案例20:河南籍蔣某分拆逃匯案
2017年1月至4月,蔣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借用55人的年度購匯額度,以個人自費旅游的虛假名義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其香港賬戶,金額合計269.3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柒條的規定,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叁拾九條的規定,對其處以罰款38.97萬元人民幣。-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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