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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13 | 来源: 安家大郑州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前言:
本文作者是美籍华人移民律师,这篇文章算是旧事重提了,今年2月份的热点新闻,作者今天想拿出来再跟大家聊聊,以其在美国生活多年的见闻视角来分析一下,有些事虽是往事,但道理永远不会过时。
在国内,很多人都喜欢做“聪明事”,占点小便宜,钻点小空子,可能大家都这样做,时间长了就变成理所当然。但是就我从美国的经历来看,美国人更倾向于做“实在事”,该遵守的规则一定遵守,耍小聪明,有时候是要吃大亏。
中国导演英达在美国犯事儿了,一度引起国内媒体的轩然大波。吃瓜的群众再一次为明星出事兴奋起来了,年初回美时和给我做税的美国朋友说起这件事,他很简单地总结了一句,“做人真的不能想着把什么便宜都赚尽了吧……”。
细想,很有道理。
假如英达没有美国绿卡,在中国赚的钱只要老老实实在中国缴税了,换成美元后通过银行汇给在美国有绿卡的老婆孩子(在中国外汇管控部门允许你对境外汇款的前提下),只要来自海外亲朋好友的礼钱不超过10万美元,英达的家人在美国根本不需要申报;如果价值超过10万美元了,就需填一个名叫Form 3520 的表格,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赠与收入,但并不需为此缴税。而且银行汇的钱是有来源的,行得端坐得正,不像大量现金这种无法追踪、在美国只有贩毒和洗钱才会常用的手段,有多少钱别人也不会找你的事儿。
但英达有美国绿卡,根据美国联邦法规定,他在世界各地的收入都需要向美国国家税局如实申报其收入,然后报税纳税。但他的美国法律意识太淡薄或者不想这么做,于是就使用了道听途说而来的“烂招”,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在美国,绿卡持有者和美国公民每人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号,银行开户、申请信用卡、买车买房、欠债被诉、信用和犯罪历史等都记录在自己的社会安全号下,就算英达和家人多次拆分零存暂时逃避了一条法律,但却无法摆脱美国这样的法治社会整个系统的监督和监控。
假如有绿卡或者是美国公民在中国已经交了税的但不想向美国再次缴税,或者尽量少交税,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他可以请一个财产规划师(Estate Planner)或者税务规划师(Tax Planner),根据他的收入来源和消费需要,制定一个最佳的避税方案,老实讲,好的税务规划师或税法律师的每小时价格不菲,但只要肯花钱就能合法的搞定,可是有钱又不想花钱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投机取巧爱耍个小聪明。美国跟中国不同,在美国想钻法律的空子是一件特难的事情,即使是钻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想办法,耍小聪明的人如果栽了是一件既让人瞧不起又很难得到别人同情的事情。
既要绿卡,又不想按美国的法律缴税,也不想花钱请专家保护自己不会犯事儿,什么便宜你都占了,不翻船才怪。我个人以为英达是听信了周围一些精明朋友的话,往自己账户里存钱只要不超过一万美元就不必填表申报和查来源,于是他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的时间里,为了绕过税务执法部门的监控存款,在四家银行的6个账号中前后分50次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总计存入46.44万美元,其中存款金额为9000美元的次数高达22次,9500美元的金额为8次,有时一些现金存款还是同一天在不同银行间进行的。殊不知,一个账户隔三差五地存上接近一万美元,连续同样动作、或者同一天在好几个账户里分别存不到一万的现金,美国的银行和各级金融部门都是全美电脑联网的,这太容易引起怀疑了,尤其在大家基本不怎么用现金的美国,显然是在逃避什么,最大的可能就是逃税,或者在偷偷地洗钱。
英达在美国因涉嫌洗钱被捕,据检控书认罪书,英达于今年2月16日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他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损失可谓非常惨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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