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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18 | 來源: 白小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這張圖上傳自2016年12月,拍攝的是長江流域,江蘇、浙江地段的壹隅。
如今,壹年時間過去了,垃圾何以被拋入長江?這個問題已經找到答案。
由此,壹條以生活垃圾為“資源”,套取垃圾處置費謀取暴利的犯罪鏈也由此被揭開。
以長江航運公安局蘇州分局的調查為例,在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鄉市天順垃圾清運服務有限公司通過招投標獲得為期壹年的海鹽縣生活垃圾外運處置業務,雙方簽署了《生活垃圾委托處理協議》。協議約定由天順公司從海鹽縣將生活垃圾運至正規焚燒廠處置,垃圾處理費用為277元/噸。
不過事實上,天順公司沒有處置能力,也沒有所謂“正規焚燒廠”來接收垃圾,它只有運輸能力。
當然,有運輸能力,它是可以運往外省處理的。但是,跨省處置垃圾,需要輸出地和輸入地省級環保部門批准。
不過奇跡的是,天順公司未獲批,也沒有處理垃圾的能力,卻獲得了垃圾處理權。
更可怕的是,長江航運公安局分局的調查顯示,海鹽環衛中心給出的垃圾處置費是277元/噸;天順公司接手後,給中間商的處置費為170元-190元/噸,從中每噸獲利近100元;中間商給傾倒團伙處置費不到100元,每噸再度盤剝獲利數拾元。
而正規垃圾焚燒或填埋處理成本約160元/噸,他們卻壹層壹層剝下來的配置費僅剩100元/噸,正常處理還是非法傾倒?
而綜上兩點來看,無論是垃圾處置招投標,還是垃圾處置後領取垃圾處置費,均需垃圾焚燒或填埋單位出具接收證明。
在處置監管面前,沒有證明如何運轉?很明顯,天順公司提供的證明估計應該也是假造的。
所以,不難看出,監管部門在這層層謀取暴利的事件中,是存在嚴重缺失的,最後導致這壹驚天污染大案的發生。
據初步統計,此案傾倒生活垃圾高達數萬噸,而且還是將垃圾傾倒長江中、或河岸。
如果說,數量之多令人咂舌;那麼,他們選擇的作案地點選在長江就該被拉出去“槍斃拾分鍾”。
長江是我國最為重要、最為繁忙的河流,也是諸多沿江城市的飲用水源地。
經第叁方環保機構檢測,這些被非法拋灑、填埋的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質,其中來自海鹽的生活垃圾揮發酚超標80倍至32200倍不等。
試問,人民的健康生活如何保證。估計,那些人在利益面前從未想過自己的行為會帶給別人,健康隱患。
此外,垃圾拋撒入江,不僅影響行船安全,造成污染,案發後想打撈都困難,而且費用也是上百萬、上千萬計。估計,那些人在利益面前從未想過自己的行為會帶給國家,帶來那麼大的麻煩。
寫到這裡,小編感覺雙手無力,心裡只想給澳大利亞、美國、英國認錯...
今年 7 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後,澳洲、美國、英國等國,都在為怎麼處理垃圾而煩惱著。
寫到這些國家中,有的已經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將垃圾埋於地下,或者正准備大力發展如何更好的“處理垃圾”。
寫到,中國禁止進口壹些洋垃圾後,那些國家面臨的損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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