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7-12-20 | 來源: 觀察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2月20日下午,備受關注的中國留日學生江歌遇害案將在東京地方法院進行宣判。盡管國內輿論普遍希望日本法院能給予江歌在天之靈以及江母壹個滿意的結果,但參考過往案例,不少媒體預計被告人陳世峰最終將被判有期徒刑,刑期可能不超過20年。根據最新消息,判決結果恰好就是20年。
雖然司法裁決結果未必會迎合民意訴求,特別是江母募集了上百萬個“請求日本法院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但不論如何也只能尊重法官的裁判。作為被告人的陳世峰今後將在日本監獄中進行反省與改造。
日本負責拘留收押犯人的場所分為3類,即拘留所、少年監獄以及監獄。這其中,拘留所與中國的類似,主要就是拘留尚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少年監獄則是羈押未成年犯罪者。由於陳世峰(1991年生)已經不屬於未成年人了,所以他將被關押在普通監獄中。

奈良少年監獄

廣島監獄大門
根據日本法務省的數據:截至2010年4月,日本全國共有62個監獄、7個少年監獄、8個拘留所、8個分支監獄以及103個分支拘留所。由於監獄分布全國,所以主要通過劃分區域來進行管理,比如東京管區、札幌管區等。因此,預計被告人將會被關押在東京管區的監獄中,但具體是東京管區的哪壹個監獄就不好說了,有可能被關在東京都外的某監獄中。

隸屬東京管區的黑羽監獄
陳世峰雖然是在日外國人,但結合日本從2006年開始實施的《關於刑事關押機構及被關押者待遇的法規》(以下簡稱《待遇法規》),預計陳世峰將與日本犯人關押在壹起。《待遇法規》以性別、國籍、年齡以及刑期的不同,將服刑者分為8種不同類型,這其中就包括了“F類:必須與日本人區別對待的外國人(即完全不會日語的在日外國人罪犯)”等。同時,該法規又通過服刑者的知識水平、生活能力等劃分了6種對待方式,如“需進行職業訓練”“需進行生活指導”等。稍早前,有媒體報道稱被告人陳世峰在11日出庭時能以流利的日語陳述,所以他應該不會和完全不懂日語的外國人罪犯關押在壹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