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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21 | 來源: 加西網 | 有30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馬寶區居民與12月6日狀告溫哥華市政府剝奪居民聽證權,在叁所學校門口修建流浪漢組合屋(TMH),預計將於1月8/9日開庭。
是的,家長們聯合起來就是如此霸氣、炸天、給力!

真的把溫哥華市府給告上了法庭。
馬寶區居民請求BC省最高法院對溫哥華市政府建立臨時屋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
訴求
原告請求法院頒布的判決包括以下內容:
·宣布《區域規劃與開發章程》中通過第 11902 號章程對第 3375 號章程進行的修改超越了市議會的權限並且違反了《溫哥華憲章》,並予以撤銷;
·宣布溫哥華市政府在並未發出恰當的舉行公眾聽證會通知的情況下,即通過了違反《溫哥華憲章》的第 11902 號章程;
·宣布在希瑟街 7430-7460 號(亦即西 57 街 500-650 號)建造組合屋違反了此處財產的用途;

·或,宣告溫哥華市政府非法限制了市規劃總監就是否頒布 DP2017-01062 開 發許可的自由裁量權,或頒發該開發許可的決定不合理,並且應予以撤銷; 以及
·頒布禁令,要求在滿足相應的法律規定之前,不得在希瑟街 7430-7460號修建臨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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