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7-12-27 | 來源: 黑龍江廣播電視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2月20日,舉國關注的江歌案正式宣判,法官認定陳世峰帶刀殺人,陳世峰獲刑20年。
鳳凰衛視駐東京記者李淼告訴本報記者:“在陳述判決結果時,法官措辭非常嚴厲,認為刀是陳世峰帶來的,開始就有強烈殺意。而且陳世峰完全沒有反省之意。”
壹切似乎塵埃落定,但是外界的質疑聲卻此起彼浮。
到底是輕判,還是算做重判?
李淼對本報記者說:“就殺人罪來說,20年在日本是相對重壹些的有期徒刑,但在中國人眼裡,這是較輕的量刑。庭審上,檢方對被告人陳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見,並給出了柒個最重要事實,第壹點就是,檢方認為陳世峰行凶當時的危險程度、惡劣程度非常嚴重。檢方提到了幾個細節,包括被害人江歌當時的致命傷是從右用刀刺進來,貫通了脖子,到左面出來,並且他至少刺了江歌11到12次。第叁點中,檢方認為陳世峰動機非常自私,他前往公寓的目的不是為了要殺江歌,而是為了要殺劉鑫,他首先恐嚇劉鑫,之後殺害江歌,而江歌是非常無辜的。”
李淼告訴本報記者:“當天,我看到陳世峰流了很多汗,身體向左倒,他似乎無法支撐自己的身體,在最後法官宣布量刑的時候,我看到旁邊壹直有兩名警察扶著他。”
陳世峰接下來將在日本監獄服刑。律師殷錫迷告訴本報記者:“日本跟中國不同,日本沒有減刑制度,只有假釋制度,在他服刑期滿80%以後可以被假釋。假釋期間通常會被強制遣返回國,但是假如本人不願意被強制遣返,他可以向日本法院重新提出申請,法院如果認可的話,他可以留在日本。”
記者了解到,以往日本庭審是公開的,對於受矚目的重要案件,日本媒體會采取“壹問壹答”方式,將庭審內容從頭到尾全部報道出來,根本不存在不允許曝光庭審內容的問題。 然而江歌案能夠從旁聽席上看到的東西非常有限,法庭上出現的所有東西,無論是照片、地圖還是有關電話錄音弄成文字的紙張,都沒有展示給公眾看。
李淼告訴本報記者:“這次在采訪當中我感到日本法庭對媒體是非常封鎖的,盡管我們提前進行申請,但是法院依然沒有許可我們拍攝畫面。但是,我們在現場發現法庭允許日本媒體拍攝,唯獨沒有允許中國媒體進行拍攝。”
另外值得壹提的是法庭翻譯。李淼介紹:“庭審第6天,陳世峰壹方律師(說日語)最終辯論時,主審法官突然說,‘因為是被告方辯論,因此無需翻譯’。江歌母親作為受害者遺屬參與庭審,對於被告方律師30多分鍾的辯論,恐怕壹句都無法聽懂。日本法律界人士都說‘這是極為異常的事情’‘對受害者遺屬不公平’。”
江母不滿判決,對日本法律失望
判決當晚6時,江歌母親江秋蓮在日本召開記者會,這位失去獨生女的母親不僅向公眾透露了她對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的感想,“我對日本的法律感到失望,因為江歌美麗的生命,竟然僅僅用20年就換掉了,我不接受判決。”
接下來是否會上訴?江母表示:“已向檢察官提起了對求刑的抗議,檢察官說我是沒有權利提起上訴的。對陳世峰的民事訴訟,律師已經向法院提交訴訟要求。”
除了對法庭判決的不滿,江歌母親還在記者會上透露:她打算回到中國後起訴劉鑫。“我要揭露劉鑫的謊言,包括陳世峰的姐姐陳世芳今年4月去劉鑫所在的青島市的問題,劉鑫在案件發生時鎖門的問題,以及劉鑫對江歌的詆毀,劉鑫對身為江歌母親的她視而不見等壹系列問題。”
“陳世峰是直接凶手,劉鑫又在扮演什麼角色?我會和劉鑫對簿公堂。”
劉鑫:再侵害我家人,壹定會維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