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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1-18 | 來源: 加西網 | 有2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 名溫哥華妙齡女子和相差幾乎30歲丈夫在拉斯維加斯浪漫閃婚,突然知道丈夫在中國根本沒離婚還有家室,自己是“小叁”,於是把“丈夫”告上BC省法庭,當然更狗血的是老夫到法庭要求“少妻”歸還1700多萬元的資金!
溫村妙齡女子L女士和中國商人R先生於2016年4月在拉斯維加斯結婚。當L女士發現R先生另有壹個妻子時,兩人關系開始破裂。
看到沒,中國商人的代價至少1700萬!

壹名法官於1月12號裁定,壹名中國商人提交的要求和其結婚的女子歸還1700多萬元的法庭文件,根本沒有提到他實際上已經和另外壹名女子結婚的事實。
法官命令R先生到中國仲裁委員會提出訴訟前,停止對其配偶和商業伙伴L女士采取進壹步的措施。
BC省Gordon Funt法官的這項裁決針對R先生和L女士於2016年4月結婚後,兩人狗血曲折的關系。
R先生目前已經50多歲了,而L女士則稱他是壹名“經驗豐富、成功和成熟的商人,在中國擁有幾家公司,投資數百家公司,擁有大量的財富。”
而 L女士,今年30歲出頭,擔任辦公室助理。

根據法庭文件,L女士表示,她愛上了R先生,兩人曾討論過要生孩子,她說R先生告訴她,他已經離婚了。
2016年4月8日,L女士指R先生來到溫哥華,要求和她盡快結婚。而L女士也表示同意,於是兩人前往拉斯維加斯結婚。
根據法庭文件,僅僅7個月之後,隨著有關R先生國內情況的最新事實曝光,兩人之間關系充滿“敵意”。 “
L女士指她對R先生事實上是否離婚表示懷疑。
後來,R女士從中國的壹位律師了解到,R先生沒有離婚。
去年1月,L女士向BC省家庭法庭提出離婚。
到此,兩人關系應該很快走到盡頭,但是。。。。。。
兩人在關系甜密期做下的商業安排,就成為壹個大麻煩。
兩人組建了壹家公司,共同投資房地產。當時兩人達成協議,R先生同意出資2000萬元,L女士同意投資1000元,但兩人都被視為平等股份的股東。
在關系惡化之前,R先生向公司投入了1760萬元,大約有700萬元用來購買溫哥華房子。
R先生也對L女士提出民事索賠通知書,要求L女士清還所有的1700萬元。
他在訴訟中稱L女士是“朋友的朋友”,“鼓勵”他投資商業地產。
但是,法官指R先生並沒有在民事索賠訴訟中提到他們兩人在“罪惡城市--賭場”結下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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