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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0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她是'他的女人'(加西網綜合)還記得溫村華裔老夫少妻賭垱閃婚後的狗血劇吧!

如果你以為”劇中“的中國商人可能只是損失1700多萬元的投資款!錯了!
B.C省法官近日再下令這位中國千萬富翁向其溫哥華“妻子”提供財務記錄,以支付兩人在拉斯維加斯閃婚後的配偶的贍養等費用。
溫哥華L女士在和中國R先生賭場閃婚後,得知其在中國與妻子結婚後,在BC省起訴並要求離婚。
之前,法院的裁定可能讓這名中國商人在拉斯維加斯閃婚可能損失1700萬元。
BC省法官近日再做出另外壹項裁定,L女士既有權從離婚中尋求配偶贍養費用,並有叁個星期的時間來全面了解R先生的所有財富。
法官卡拉·福思(Carla Forth)法官在裁決中表示,這壹裁定只涉及索賠人就配偶撫養和財產分割提出索賠的權利。

法官在裁定詳細描述了涉及事件的兩位當事人從2015年8月開始浪漫”閃婚“經過。
當時L女士正在30歲出頭的芳華,遇到來溫哥華遇旅行的R先生。
當時50多歲的R某在中國有壹個妻子和兩個兒子。
L女士和R先生開始約會,並通過微信開始互動。
法庭文件顯示,L女士表示,見面後不久,R某告訴她,他已經愛上了她,想在溫哥華給她買壹間房子,說她是”他的女人“,他們計劃有壹個孩子,並開始壹起生活。“
L女士表示,當時她詢問了他的婚姻狀況,他表示和妻子已經分居,很快就離婚。
2015年9月,R某在去西雅圖的途中買了壹顆重1.28克拉的鑽石作訂婚戒指,價值34,400元。

兩人還組建了壹家房地產公司,其中R某出資2000萬元,持公司壹半的股份。
L女士表示,隨後4月份,R某要求她盡快嫁給他,並且在壹年內給她買壹套房子“,而且他已經和妻子離了婚。
但R某在庭上發誓,他兩次告訴L女士,他已婚,不願意離婚。
無論如何,兩人於當月去拉斯維加斯注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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