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8-03-11 | 來源: 北京新浪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來源:法制晚報
原標題:最高法報告中給這兩個案子很高的評價 兩個當事人如此說
3月9日下午3時,第拾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在報告的附件中提到了“醫生電梯內勸阻吸煙案”和“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
報告後,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分別采訪了兩個按鍵的當事人楊帆和朱振彪,他們均對最高法關注自己的案子表達了自己的見解。
“勸煙者”楊帆:很激動,希望能推進控煙立法
報告附件中提到:“2017年5月2日”,段某某因在小區電梯內吸煙,被身為醫生的鄰居楊某勸阻,贰人發生言語爭執,之後段某某猝死。段某某之妻田某某遂向河南鄭州金水區法院起訴請求楊某賠償40余萬元。法院壹審判決楊某向田某某補償1.5萬元。壹審宣判後,田某某向鄭州中院提起上訴,楊某未上訴。2018年1月23日,鄭州中院作出贰審判決,認為勸阻電梯內吸煙的行為合法、正當,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應當鼓勵;楊某的行為方式理性、平和,並無不當,與段某某的死亡結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不應承擔任何民事責任,故撤銷壹審判決,駁回田某某的訴訟請求。贰審宣判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案件的改判維護了法治尊嚴和社會公共利益,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正能量,從中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增強了對法治的信心。”

3月9日下午,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第壹時間聯系到案件當事人楊帆醫生,他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此案能夠被選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內容,自己心情很激動。
他說,當得知自己被告時,他也沒想過最終的結果。但經過了案件的兩次審理,自己愈發感覺到中國的法制在不斷進步,判決公平公正。
同時,楊帆向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表示,希望此案能夠促進控煙立法,讓更多人少抽壹些煙,多壹份健康。
“追逃者”朱振彪:很欣慰,讓違法犯罪的人不再有僥幸心理
報告附件中提到:2017年1月9日上午11時許,張某甲駕駛兩輪摩托車與同向行駛的張某乙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追尾相撞,張某乙受傷倒地昏迷,張某甲倒地後起身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甲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張某乙負次要責任)。駕車途經肇事現場的朱振彪發現後隨即追趕,張某甲翻越鐵路護欄,自行走上兩鐵軌中間,被由南向北駛來的火車撞擊死亡。
張某甲的父親、兒子於同年11月30日向河北灤南縣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朱振彪賠償60余萬元。2018年2月12日,灤南縣法院壹審依法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被告朱振彪作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屬於見義勇為,應予支持和鼓勵;張某甲的死亡結果與朱振彪的追趕行為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