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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29 | 來源: 網易娛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3月29日報道 據台灣媒體報道,韓國女演員張紫妍年紀輕輕29歲時自殺身亡,控訴經紀公司社長要求她陪睡上百次,遭調查後僅判社長要賠家屬14萬,其余無人受罰。九年後的今天,高達20萬人聯署請求調查真相,權威新聞節目《Newsroom》報道,當年有多名富贰代涉案,卻沒人遭起訴判刑。
《Newsroom》27日節目報導,“根據警方調查小組的說法,有很多企業主贰代,即使確認涉入張紫妍壹案,但連傳喚都不用。”2009年張紫妍自殺身亡後指控被逼陪酒、陪睡,警方雖掌握了酒席間與她壹起的富贰代名單,但這些富贰代劃清界線,表示與張紫妍只是酒友關系,並拒絕出席(傳喚),警方連強制搜查都很難,最終導致調查碰壁,“尤其當事人已經死亡,又增加了調查難度。”
而張紫妍公司社長金承勳,被警方以“強迫罪”移送檢方,最終卻只需賠償家屬2400萬韓幣(約14萬人民幣),因為檢方認定“強制陪酒”的文句,並沒有壹個明確定義,因而判金承勳在此案“無嫌疑”。
由於金承勳先被判“強迫罪”無罪,也讓其他被起訴為“強迫幫助罪”的共犯全數無罪,社長金承勳與經紀人僅需繳罰金與緩刑,檢方又認為,即使掌握了這些富贰代人物,“對整起案件也沒有太大意義”,讓整起演藝圈強迫性交易的丑聞再也無法定罪。
不過3月7日適逢張紫妍逝世九周年,且近來南韓掀起“Me too”反性侵運動,許多過去遭受性騷擾或性侵的受害者紛紛勇敢站出來,指控權力比她們更加巨大的演藝圈知名人士,張紫妍壹案再度受到審視。
2月26日有人上青瓦台請願網站要求重新調查,到3月23日已超過20萬人聯署,根據韓國規定,30天內獲得超過20萬簽名的話,政府相關部門需要正式回復,也讓張紫妍案重新獲得關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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