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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5-07 | 來源: 多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從全國知名的“愛心人士”,到涉嫌敲詐勒索、擾亂社會秩序、涉黑涉惡、收養被拐賣兒童等多項罪名的嫌犯,河北“愛心媽媽”李利娟人生故事的驚天大反轉,舉國嘩然。
根據媒體此前的報道,今年48歲的李利娟,早在八九拾年代已是百萬富翁,為回饋社會,她多年來壹直堅持收養棄嬰,21年來共收養了118名遺孤,2006年還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

然而媒體現在的報道卻是,自去年來不斷有群眾向有關部門反映,李利娟打著慈善的旗號,拿著公家的錢、愛心人士捐助的錢,卻把孤殘兒童豢養成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經初步調查,李利娟有多處房產,名下有路虎、奔馳等豪車,存款2000多萬元,美金2萬元。不僅如此,李麗娟還虐待收養的孤兒······

從備受贊譽到萬人唾罵,不過朝夕間。
以常理推測,李麗娟做慈善的初心應該是美好的、值得稱頌的。當然,功過並不相抵,昔日的功績不能抹殺後來違法亂紀的事實。值得我們深思的是:究竟是什麼促成了李麗娟的轉變?又是誰“庇護”她壹路錯到如今這個無法挽回的地步?無論是敲詐勒索還是囤積聚財,都不是壹朝壹夕做成的,為何之前能壹直相安無事?
要在這個問題上追究責任,第壹順位應該被問責的自然要數當地政府。那麼多的犯罪事實,主管部門不可能沒聽到壹絲風聲吧?那麼他們究竟是出於何種考慮才壹直縱容李麗娟?是覺得好不容易樹立的典型不能輕易推翻?還是像網友猜測的有人“同流合污”?不管是因為什麼,他們的瀆職總是推脫不了的。
其次,再來看壹下此前媒體對這位“愛心媽媽”的報道:
李利娟今年48歲,早在八九拾年代,她就已是百萬富翁。為回饋社會,多年來,她壹直堅持收養棄嬰。然而,早在2011年時,李利娟就已入不敷出,不得已賣掉別墅,在原來的礦井邊上,修建了現在的“愛心村”。2017年的12月,李利娟被診斷出患有早期淋巴癌,但仍努力掙錢養活著這些孩子。李利娟因為其善舉,2006年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並多次被媒體報道。
2017年以來就不斷有群眾向有關部門反應李麗娟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了,竟有媒體還在“同步”報道她的“感人事跡”。我們即便不猜測其中有何“貓膩”,如此報道的媒體也已徹底放棄新聞的“真實性”原則······
現如今,李麗娟牆倒眾人推,媒體又壹窩蜂地跑來對她“未審先判”,在追逐流量、吸引眼球的同時,社會責任感又殘留幾分?無論“捧殺”還是“棒殺”,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同時,在媒體的輿論引導下,公眾的個人判斷力也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畢竟,我們經歷“大逆轉”的新聞報道已不是壹次兩次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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