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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15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7月16日報道,北京市通州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劉某,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19名人員非法辦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並收受好處費共計261萬元。記者15日獲悉,北京朝陽法院壹審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拾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劉某原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某派出所民警。法院查明,2002至2015年間,劉某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兩家派所戶籍內勤民警期間,利用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明知王某、張某(另案處理)請托的羅某等16名人員不符合辦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規定的情況下,故意違反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工作的相關規定,以“投靠親屬”等方式為前述16名人員辦理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並非法收受王某、張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81萬元。
2010至2012年間,劉某在明知潘某(另案處理)之子不符合辦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規定的情況下,故意違反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子女投靠父母”的方式為潘某之子辦理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並非法收受潘某給予的20萬元。此外,劉某還於2012至2013年間,以“補報往年出生登記”等方式為潘某弟弟的兩個孩子辦理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為此非法收受潘某弟弟給予的60萬元。
2017年8月29日,劉某被朝陽區監察委員會留置調查。案件審理期間,其家屬代其退繳贓款20萬元。劉某當庭表示認罪。
涉案《常住人口登記表》、《出生人口登記簿》的信息都是虛假的,給這些人落戶,他沒有審查相關申報材料,也未申報材料,而是直接在電腦上操作。之所以選擇學校集體戶,是因集體戶不太引人注意,且學校壹般不會核對戶口信息,以後往外遷也比較方便。劉某稱,他收受的好處費壹部分用於平時個人消費,壹部分用於給情人購房。
最終,壹審以受賄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九年,罰金叁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贰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年,罰金叁拾萬元。追繳違法所得贰百六拾壹萬元(含退繳在案贰拾萬元)予以沒收。
據悉,王某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潘某兄弟倆因行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贰年以及有期徒刑贰年,緩刑叁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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