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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11 | 來源: 北青深壹度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陳勁松當年的警官證
1999年2月1日晚,醫生伍鴻從肆川宜賓“消失”了。在他“消失”後,刑警陳勁松成了殺人嫌犯。
引發此案的是壹起親子糾紛。陳勁松和妻子杜華離婚後,發現他撫養的孩子不是親生的,生父指向杜華的同事伍鴻。叁人約好在壹間茶樓會面,商談撫養孩子的事。次日,伍家人突然報案稱伍鴻失蹤,警方在其失蹤未滿24小時即以“故意殺人”立案。
公訴機關後來指控,陳勁松以看孩子生活環境為由,於2月1日晚11時許將伍鴻騙至家中槍殺後毀證滅跡。陳勁松則辯稱,伍鴻當時借故離開,他獨自回家,借酒澆愁,睡到次日上午才醒。
雖然伍鴻的屍體始終未被找到,法院最後認定陳勁松殺人後毀證滅跡。2002年6月,宜賓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勁松有期徒刑13年,贰審維持了這壹判決。而在此之前,宜賓市中院兩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勁松無期徒刑,兩次被省高院以“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此外,杜華因作出過對前夫陳勁松有利的證言,被認定偽證罪獲刑2年。
在刑滿出獄9年後,陳勁松仍堅稱自己是被冤的。在他看來,自己是另壹個“杜培武”。
關於“綠帽”的深夜談判
案發那年,陳勁松30歲,是宜賓市翠屏區公安分局的壹名刑警,他17歲就從警,當時警齡13年。
陳勁松知道前妻出過軌,而發現兒子不是他親生時,孩子已經6歲。
陳勁松回憶,當時他注意到,兒子越長越不像自己:“孩子塌鼻梁、油耳朵,還有絡腮胡的雛形,這都不符合我們家的遺傳”。
1999年1月31日,陳勁松約前妻杜華帶著兒子去醫院驗血型。血型化驗結果顯示,陳勁松為O型,兒子為B型。陳勁松說,杜華血型為A型是已知的,“通過血型壹下就可以判斷這不是我的親生子,在質問杜華後我得知,伍鴻是孩子的生父。”
此前,陳勁松與杜華曾兩次結婚、兩次離婚,離婚後,兒子由陳家撫養。兩人第壹次結婚是在1993年結婚,同年生下壹子。在兒子10個月大時,陳勁松發現杜華出軌醫院同科室醫生伍鴻,兩人因此離婚。孩子兩歲時,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庭,陳勁松在母親勸說下復婚。但陳勁松後來發現,杜華與伍鴻仍保持聯系,於是再次離婚,當時孩子5歲。
在得知伍鴻是孩子的生父後,陳勁松要求杜華打電話給正在重慶第叁軍醫大學進修的伍鴻,叫其務必於2月1日趕回宜賓商量孩子的撫養問題。
陳勁松案第叁次壹審的判決書描述,伍鴻當時將此事告訴了父親伍某,並於2月1日下午打車回到宜賓。當晚8時許,伍某傳呼伍鴻:“先見杜,把情況搞清楚,不要貿然會陳。”當晚9時許,伍鴻收到傳呼並回話。之後,伍鴻與杜華聯系,約杜華、陳勁松到牡丹閣茶樓會面。當晚9時30分,伍鴻與杜、陳見面,商量孩子的撫養問題,但壹直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對以上表述,陳勁松沒有異議。
2月1日晚11時許,陳勁松壹行叁人離開茶樓。
2月2日上午,翠屏區公安分局接到伍鴻父親伍某報案,稱其子“於2月1日被杜華和陳勁松以解決叁人之間的感情糾紛為由叫回宜賓。當晚9時許到達宜賓即失蹤,下落不明,音訊全無。”
關於叁人離開茶樓後的去向,判決書根據陳勁松的有罪供述和與杜華的證言認定:“陳勁松提出要伍鴻到其家看壹下孩子的生活情況,隨後,叁人壹同到清華街24號公安局家屬樓的陳勁松家中。在臥室內,陳勁松與伍鴻因孩子的問題發生爭執,在抓扯過程中,被告人陳勁松用柒柒式手槍槍殺了伍鴻,並毀證滅跡。”-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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