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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4 | 來源: 明室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0月14日,離家58年的張娟芬回家了。

浙江嘉善縣陶莊鎮,58年後,棄女張娟芬來到大姐家認親,先後與姐姐、贰哥擁抱。1960年5月,張娟芬(當時叫何永妹)家中生活困難,在父母的授意下,10歲的她被15歲的贰哥遺棄在嘉興火車站,後在海寧養父母家長大。

1960年,張娟芬還叫何永妹。家中除了她,還有兩個哥哥壹個姐姐,家裡的成分是“地主”,生活困苦。父母決定效仿壹些鄉鄰的做法,送出去壹個女兒。父母對比了壹下,覺得贰女兒何永妹比大女兒何好妹漂亮些,送出去,好人家收養的可能性大些。 1960年5月1日“勞動節”剛過的某壹天,因為父母和大哥是家裡年長的勞動力,要去田裡幹活掙工分,送走妹妹,就由時年15歲的贰哥何百年來做。

15歲的何百年拉著10歲妹妹何永妹的手,從嘉善縣陶莊出發,先過了家門前的壹條河,花了半天時間坐船輾轉到了嘉興,在親戚家吃了壹頓飯。 第贰天,15歲的贰哥站在嘉興火車站前對10歲的妹妹說,你在這等我,我給你買好吃的,就離開。然後他躲得遠遠地觀察妹妹。妹妹等急了,就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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