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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7 | 來源: 法廣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范冰冰 | 字體: 小 中 大

范冰冰2018年5月11日法國嘎納國際影展 REUTERS/Stephane Mahe/File
中國影星范冰冰台籍經紀人穆曉光(本名牟恩廣)目前下落不明,其訴請離婚案日前獲台北地方法院判准。其妻不同意,全案可上訴。
據中央社10月17日台北報道,中國影星范冰冰的台籍經紀人穆曉光要求離婚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近日判准離婚。
穆曉光要求離婚的理由是他婚後從未與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希望好離好散。法官判決指出,牟恩廣主張與妻在民國102年(2013年)結婚,但婚後並未共同生活,自己回到台灣期間,都住在台北的晶華酒店,從未與妻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已無維持婚姻關系的主觀意願及客觀實益。
不過穆妻則表示,婚後雖因丈夫事業重心在中國而聚少離多,但絕非如穆曉光所述,雙方從未共同生活。據蘋果日報報道,穆妻黃南茜不願意離婚,要求法官駁回穆曉光的離婚請求。
穆曉光是將范冰冰打造成大明星的主要推手。他在范冰冰陰陽合同逃稅案中被控“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的會計憑證、賬簿,阻撓稅務機關調查,涉嫌犯罪…”被中國警方采取強制措施,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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