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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B.C省高院裁定在維多利亞法院發生壹起“暴力和創傷性”事件中永久受傷的男子獲得66,500元的賠償金。
BC省兩名治安警察在維多利亞法院檢查理查德斯.威尼(Richard Sweeney)時,由於過度使用武力,導致其受傷,BC省最高法院近日裁定斯威尼獲得6萬元賠償金。

事發時於2014年,兩名治安警察由於檢查背包和60歲理查德·斯威尼(Richard Sweeney)發生沖突,其中壹名治安官把他摔倒在地,導致他的眼睛和肩膀受傷及腦震蕩。他的肩膀則於受傷加劇,受到“持久”傷害。
B.C省最高法院法官沙龍.馬修斯在本周贰作出決定中表示,治安官使用了不必要的暴力,導致當事者斯威尼永久痛苦,影響他照顧和撫養兩個年幼孫女的能力。開包檢查起沖突
斯威尼於2014年9月5日前往法院從事文書工作。由於他背著背包走進辦公室,壹名治安官克裡斯蒂安·卑爾根攔住斯威尼,問他是否可以搜查背包。
根據“治安法”,治安警察可以隨時在BC省法院大樓搜查隨身的背包,法院大樓內敢有標志表明需要開包檢查。
當時,雖然斯威尼同意可以“繼續”檢查, 他顯然很惱火,他 把背包放在地上,並拉開拉鏈。
但是當卑爾根開包檢查,多次要求斯威尼離開,遭到斯威尼拒絕時,沖突就發生了。
當理查德.斯威尼不斷拒絕離開時,卑爾根的同事、警長安德魯.凱恩認為這是阻礙警察行為 ,兩名治安官開始把斯威尼強制押送離開大樓。
兩名警員將斯威尼的雙手抱在身後,雙手伸到他的背部中間,加劇了斯威尼先前已經受傷右肩的痛苦。
斯威尼因為痛苦開始掙扎,警員卑爾根就把他撲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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