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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21 | 來源: 環球網 | 有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這屆《紐約時報》,咋就這麼不行呢……
前兩天,國內壹枚網絡作者因寫淫穢小說、並販賣給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讀者,被判刑10年半。
國內對此尚在爭論時,《紐約時報》居然也跑出來刷存在感了……
這個事情是這樣的……
網絡寫手劉某某,筆名“天壹”,寫了本名叫《攻占》的耽美小說,並拿來印刷販賣了7000冊,從中盈利了拾幾萬。

▲劉某某撰寫的小說《攻占》
所謂的“耽美小說”,相信很多年輕的盆友都知道,是以刻畫描寫男性之間的愛情為主的。
但“男性愛情”本身不是這次的重點。重點在於,天壹的小說裡含有大量淫穢色情的描寫……
2017年,壹本名叫《攻占》的書籍突然在網絡上火爆起來,短短幾個月時間,該書籍就通過網絡銷售數千本。而這樣壹本“暢銷書”也引起了國家掃黃打非辦的注意。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鑒定,鑒定樣本《攻占》為淫穢出版物。
辦理此案的蕪湖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朱佩告訴記者,《攻占》是壹本淫褻性地具體描寫男男同性戀性行為的書籍,其中還充斥著大量與性變態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為,內容拾分的不堪入目。
這本小說的內容有多“不堪入目”呢?
據網友們反映,裡面含有“未成年的17歲男生強奸自己的男老師”等內容……

此案已判,爭論也有壹些。
國內主要的爭論點在於,天壹“寫本小黃書”被判了10年半,有點過重了。
對於“寫淫穢色情”+“牟利”+“向未成年人傳播”,判10年半究竟是不是過重了,隔壁的耿直哥昨天也寫過相關文章,其中有咨詢法律專家的部分,感興趣的盆友可以戳下面藍字閱讀:
女子寫淫穢小說賣錢被判入獄10年,對還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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