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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24 | 來源: 南華早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日前訪問菲律賓期間,中菲簽署了南海石油勘探備忘錄,具體內容中菲尚未公開。11月22日,菲律賓外長羅欽稱,如中方不願意,菲方不會公布備忘錄全文。

在11月22日的中國外交部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了這壹問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回應稱,“在此次習近平主席訪問菲律賓期間,中菲雙方簽署了壹系列合作文件。每份文件都是在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共識基礎上簽署的。至於哪份文件能否公開,取決於每份文件談判時雙方達成的諒解,以及文件本身條款中的有關規定”。
從中菲的表態不難理解,菲律賓方面並不排斥公開與北京的這壹備忘錄,備忘錄公開的關鍵在於北京。為何北京不願意公開相關內容?
《南華早報》的報道中提及,按照備忘錄的條款,其中有壹條是中菲雙方都要對“信息、討論的內容和談判內容保密”。如果是基於此的話,中國並不願意透露過多內容是符合“保密協議”的。
另外,備忘錄本身是雙方合作仍處於初級階段的表現,也就是說,中菲可能目前只是達成了合作的初步意向,雙方是有心解決,但分歧猶在。畢竟菲律賓國內對兩國在南海合作開采油氣反對聲音比較大,菲律賓最高法院代理大法官卡皮奧(Antonio Carpio)就表示“合作開發和開采”措辭會違反菲律賓憲法。憲法規定菲律賓國家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和開采要受到國家完全的管控和監管。
中菲都要顧及菲律賓國內的感受,過多宣揚兩國達成的具體內容壹來條件不成熟,贰來菲律賓國內仍要“消化”這壹消息。
南海的自然資源成為各方博弈的重點
再者,中菲需要盡量降低對地區國家的刺激,尤其是要考慮越南的情況。這是有著前車之鑒的,中菲2004年首次計劃開發南海油氣,當年9月,中菲簽署《聯合海洋勘探諒解備忘錄》,當時菲律賓聲明稱這只是勘探前的研究,純粹是收集、處理和分析地震數據。
當時,越南外交部對此表示關注,指責中菲兩國在簽署之前沒有征詢其他南沙群島主權爭議過的意見,並要求了解中菲聯合勘探石油協議的細節。之後,越南加入進來,2005年,中國、菲律賓和越南簽署了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該協議最終未能推行下去有菲律賓國內因素的影響,也有越南的因素,越南壹直抱怨中國未能遵守2002年北部灣協議的規定。
如今,中菲重新考慮合作開發南海,越南是否要加入進來、以何種形式叁方展開合作都是疑問。越南顯然已經有所警惕,越南外交部副發言人阮芳茶11月22日就此回應稱“菲律賓與中國的油氣開發合作只能在兩國按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項規定擁有主權和主權權利的海域上進行”。越南認為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其對南海主權聲張的法理依據,中菲合作恐怕都無法繞開越南這壹環。
可以想象,在中菲簽署備忘錄後,各方圍繞南海的拉鋸也會隨之展開,中菲仍要看壹步走壹步。按照中國外交的處事風格,在各種不確定未確定之前,它也不會過多透露詳細內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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