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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1-15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安全食品法規”於今天1月15日生效。
加拿大衛生部於今天宣布,加拿大最新的安全食品條例(SFCR)於今天生效。
加拿大安全食品法規於1月15日生效,旨在確保“雜貨架上的無論加拿大本土還是國外生產的食品可以安全食用”,大力強調食品的安全性。
根據最新的SFCR,進口或准備出口食品或跨省或地區的食品企業必須持有許可證。
食品企業“需要為其產品安全做好准備。”

目前,法規的壹些要求立即生效,而其他要求將在未來12-30個月內逐步實施,具體取決於食品、活動類型和業務規模。
衛生部鼓勵企業主咨詢加拿大食品檢驗局關於行業許可的具體時間表。
當局將分叁個階段實施許可證,概述如下:- 2019年1月15日第1期:商業銷售的肉類,魚類,蛋類,新鮮水果和蔬菜,加工水果和蔬菜,乳制品,楓葉糖漿和蜂蜜的進口需要獲得當局的許可證;
- 第贰階段,即2020年1月15日:除非另有豁免,否則進口肉類,魚類,蛋類,新鮮水果和蔬菜,加工水果和蔬菜,乳制品,和蜂蜜需要獲得當局許可後,才能進行商業銷售。
- 2020年7月15日第3階段:所有商業和飲料進口均須申請執照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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