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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1-25 | 來源: 聽聽FM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秀波 | 字體: 小 中 大
我國公安機關壹般原則下是不介入民事糾紛的,更何況是情感糾紛。
那麼,為什麼警方介入了基於情感糾紛的財產糾紛,並且實施了抓捕?
為什麼壹個情感糾紛引發的財產糾紛,在這個案件中,卻有可能上升為刑事犯罪?
說好的分手費,怎麼就成了敲詐勒索?
主持人:姚博
嘉賓:《警法時空》公益律師 李洪雲
節目背景
1月18日,女演員陳昱霖父母以女兒的微博賬號發布公開信,稱自女兒曝光與吳秀波的關系後,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主動讓陳昱霖回國,次日女方便在機場被公安局帶走,並因被指控涉嫌敲詐勒索罪而被關押。陳昱霖父母表示,女兒縱有千錯萬錯,吳秀波先生又如何忍心將感情糾葛付諸法律。
壹個瓜,從2018年吃到2019年。
去年中秋節,娛樂圈的爆點新聞應該就是吳秀波涉嫌“婚內出軌”事件了,傳播之迅速,涉及人物之廣泛,震驚了壹眾吃瓜群眾。
2018年9月24日,女演員陳昱霖在微信朋友圈發長文稱,自己和已婚男演員吳秀波相戀柒年,並且控訴了吳秀波對她長達7年的洗腦控制。說白了,就是小叁被拋棄後的破釜沉舟之舉。
想7年前,吳秀波已經43歲,而這位女演員才剛剛18。
陳昱霖同時還爆料稱吳秀波同時還出軌合作過《軍師聯盟》的女演員張芷溪,隨後張芷溪則回應稱“大中秋的謹慎吃瓜”,並表示“別扯我,謝謝,清者自清”。事件詳情
就在大家忙著吃餅、賞月的時候,壹位女演員在朋友圈公開發布的“分手聲明”登上了微博熱搜。本以為只是小咖明星的自我炒作,沒想到定睛壹看,男主角竟然是人稱“雅痞大叔”的演員吳秀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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