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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3-15 | 來源: 恩輝知識產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明星解約
明星與經紀公司解約的事,在娛樂圈太常見了。在我們的印象中,大多是以巨額罰金了事,從此“相忘於江湖”。比如,陳楚生、尚雯婕和周筆暢,在與前經紀公司天娛解約的時候,除了對簿公堂,均背負了伍六百萬的解約金。但是,鄧紫棋和其經紀公司蜂鳥音樂有限公司的這次解約,看頭則不壹般啊!
3月7日,鄧紫棋的壹則微博徹底將其與經紀公司的矛盾擺在了明面上。
正如上面我們提到的,壹個藝人和公司解約很正常,但為什麼這件事情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呢?並且我們也可以感覺的到,字裡行間所透露出的那種憤怒和無奈。
對於壹個歌手來說,所謂的巨額罰金根本就不是值得擔心的,尤其是像鄧紫棋這種級別的歌手。真正讓她擔憂的是其所作歌曲的版權,還有下面這個圖。
是的,你沒有看錯,“鄧紫棋”這個名字已經被經紀公司蜂鳥音樂有限公司注冊成了商標,並且也是該商標的持有人,注冊的時間是2014年9月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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