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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3-28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新京報訊(記者張彤)今日(3月28日),新京報記者從湖南新化縣公安局獲悉,該局破獲壹起陳年命案。2011年年底,嫌疑人李某因女友羅某要求分手將其推入30米深洞。7年後,羅某骸骨被探險者發現後報案。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新化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發現羅某屍骸的山洞。新化警方供圖
探險者30余米深洞內發現遺骸
今年2月28日,肆名探險愛好者來到了新化縣石沖口鎮金山沖村壹個人跡罕至的山洞,他們利用繩索下到了30余米深的洞底後,壹件顏色鮮艷的衣服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衣服旁還散落著壹堆白骨。幾人慌忙爬出洞外報警。
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出警,經過初步勘驗,除頭骨完整外,屍骨其余部位已不齊全,部分骨頭甚至已經溶解風化,壹時無法判斷死亡原因。
此外,現場還遺留有叁張銀行卡和壹張畢業證。經查詢,銀行卡和畢業證都屬於同壹個人——新化縣石沖口鎮金山沖村壹羅姓女子。通過其親屬采集DNA進行比對,死者的身份信息浮出水面:羅某,女,新化縣石沖口鎮金山沖村人,1990年生,2011年12月15日失蹤。羅某父母稱,女兒在高中畢業後的那個冬天就失蹤了。
“那天晚上,羅某父母發現女兒沒回家,電話也無人接聽,隨即報警。7年多來,家人壹直都沒放棄過尋找,但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只能寄希望於女兒是跟人私奔了。”民警表示,通過調查走訪,偵查員得知這個山洞所處位置非常隱秘,且山洞附近的田土荒蕪多年,洞口常年被茅草覆蓋,外村人根本不知道這裡有個山洞。於是,偵查員將重點排查對象放在了本村人身上,圍繞羅某在本村的社會關系展開了調查。但事隔多年,村裡的年輕人大多外出務工,調查取證的難度極大。

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控制。新化警方供圖
嫌犯指認現場險自殺
多方調查後,偵查員發現死者生前與同村壹名李姓男子談過戀愛。羅某失蹤後,李某從未主動打聽過羅某的去向,也從未向她發送短信或是撥打電話與之聯系。而死者最後的短信正是發給了李某。
3月12日,辦案民警經過周密部署,在廣東省東莞市壹家賓館內抓獲了潛逃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到案後,李某如實交代了其作案過程。
李某稱,他比羅某大4歲,自小便是玩伴,這種青梅竹馬的情誼持續到羅某高中時期。李某清楚地記得,小時候,羅父就開玩笑說自家的兩個女兒隨他選壹個做老婆,這話讓李某很開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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