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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02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7歲少年被廣西柳州警方誤抓羈押14天,誰該為這場“誤會”買單?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2月23日,廣西柳州市17歲的學生龍清被廣西叁江侗族自治縣警方帶走,原因是警方懷疑他在去年8月涉嫌參與壹起聚眾斗毆案件。面對警方的這般做法,龍清的父親認為警方完全搞錯了,因為事發當時龍清正在距離事發地200多公裡的學校參加軍訓,怎麼可能又出現在作案現場呢?可即便龍清的同學、班主任叁番伍次地當面證明,龍清依然被關押了14天才被釋放,龍清的身心健康也因此受到了很大影響。誰又該為這場“誤會”買單?

深夜被抓,有口難辯,看守所內羈押14天
今年2月23日,龍清和其他兩名同學在柳州市游玩至深夜無法返校,就在市內找了壹家賓館住下來。當晚,柳州市警方前往賓館將龍清和其他兩名同學帶到派出所,隨後龍清的同學被釋放,但龍清這壹去,就是14天。龍清說,被抓走時,他多次問是為什麼,都沒有得到任何回答,只是讓他好好想想,去年8月都幹了什麼。“我問他幹嘛要找我,他說別說話,到警察局再說。到警察局,他問我,你去年8月份幹了什麼事?我說不知道。他叫我想壹下,我去年什麼都沒有,最後我就想不出來,他叫我好好想壹想,我說真的想不出來。他後來就帶我去體檢,把我關進柳州第贰看守所。”
龍清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在柳州市和叁江縣看守所,他多次遭到了關押人員的毆打,當時迫於形勢他並不敢反抗,也沒有向看守所反映。被關押多天之後,叁江縣的公安問他,是不是參與了2018年8月24日當地的壹起聚眾尋釁滋事案件,因為他已經被案件的嫌疑人指認出來。可龍清說,自己當天正在參與學校的軍訓活動,晚上還和同學們壹起參加了燒烤晚會,在大家的注視之下,根本沒機會去到200多公裡外的叁江縣老家參與斗毆。“他問我,你去年8月份幹了什麼事?有沒有去打架什麼的什麼似的?我說沒有。他就問我,你去年8月24號那天在哪裡?我說那天我們在學校軍訓,軍訓完了晚上就我們學校有個活動,就全校燒烤,就到後來就在學校裡面玩玩,就回宿舍,就跟他這樣說。”
叁次證明波折重重,“誤會”化解,心理壓力如何疏通?
相較於龍清的無奈,對看守所14天生活的恐懼,龍清的父親則更加氣憤,他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得知自己兒子被抓走後,他無法相信在軍訓的兒子,突然又返回200多公裡外的老家參與斗毆:“18年8月24號那壹天就在我們村發生了這個事,我們本身我也知道,但是我的兒子不在家,他在柳州軍訓了,那時候正是入學的時候,8月19號他去柳州,然後我得到那張拘留通知,我說不可能,去年8月24我都不在家,怎麼兒子就在家裡。”
龍清的父親在聯絡學校後,得到了當天他在學校軍訓的證明,他帶著學校開的證明材料、龍清的同學、老師先後叁次去找警方希望釋放龍清,卻並不順利。“學校出了證明,拿到我們的派出所,派出所告訴我說,你這證明是拿幾千塊買來的,我說怎麼又這種事?人家蓋的公章。它說要人來證明,然後我就請了壹個車,1200塊錢去我兒子學校請了2個學生來到派出所。然後民警又說,這兩個不夠18歲不能證明,要成年人,我又花1200,去柳州把他們班主任帶來,去了也沒做筆錄,就問你是誰?簽了名,留了個電話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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