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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BC省府 | 字體: 小 中 大
原題:重新修復卑詩工作場所的公平與穩定性
BC省勞工廳發布
維多利亞 – 向雇員提供更強保護﹑就業保障﹑勞工權利及給予雇主穩定性,均為勞工關系法(Labour Relations Code)修訂的重點。

省勞工廳長白恩赫(Harry Bains)說:「多年來卑詩省的雇員都壹直看到雇用權利及就業保障遭到嚴重威脅,然而勞工關系法自1992年起卻並未有過重大的檢討。」「在迅速變更的職場環境與對勞工保障的攻擊之間,太多刻苦工作的人,都在為個人及家庭的生活與未來掙扎。」

(省勞工廳長白恩赫)
白恩赫說:「透過改變勞工關系法,我們將可確保卑詩省雇員的集體談判權利獲更佳保障,同時鼓勵雇主與工會建立更穩定和諧的勞資關系。」
勞工關系法的修訂,參考了壹份由獨立審查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當中所列的建議。委員會去年進行公眾咨詢,並與勞工組織﹑企業﹑業界,個人及法律界專業人士進行討論收集意見。
這些修訂在重新修復卑詩省的勞工關系上,踏出了重要的壹步。 這包括確保在過去多年,憑著努力而建立公平薪酬及就業保障的員工,不會因為合約重新招標而被剝奪所有。
醫院雇員工會(Hospital Employees' Union)秘書—業務主任Jennifer Whiteside說:「這些勞工關系法的修訂,對於改善護理院舍及醫院的工作及護理情況非常關鍵。」「擴大繼承權保障范圍,包括衛生部門與護理院舍經營者的重新招標合約,將可讓前線醫護員工更有安全感,而長者及病患者亦能因為更大的穩定性及較少的職員更替得益。」
為確保勞工關系法持續切合雇員與雇主的需要,現時該法最少每伍年需要進行壹次獨立審查。
改善對僱員的公平度及確保職場平衡,是省府與卑詩綠黨黨團的共同目標,亦是<信任與供應協議>(Confidence and Supply Agreement)的壹部分。
了解更多:
有關勞工關系法的公眾諮詢及討論,可瀏覽: engage.gov.bc.ca/govto...w-results/
就勞工關系法修訂的建議報告: engage.gov.bc.ca/app/u...port-1.pdf
背景資料:
勞工關系法修訂
勞工關系法訂定有組織勞工與管理層之間的關系,包括工人如何加入工會﹑僱主與工會如何互動,以及集體談判糾紛如何解決。
勞工關系法最早於1973年成立,自1992年起並沒有進行重大的公開審查。
白恩赫(Harry Bains)在2018年2月委任由叁名成員組成的獨立審查委員會,專責對勞工關系法進行諮詢及評估,並提交建議,以確保法例對僱員及企業均為公平,從而支持經濟可持續發展。
獨立審查委員會向省府提交了勞工關系法修訂建議報告,包括29項對法例或規條的建議。
省府參考建議後,草擬就勞工關系法提出修訂,重點包括:
繼承權 (合約炒賣)
擴大繼承權保障至壹些特定服務合約的重新招標:- 大廈清潔服務;
- 保安服務;
- 巴士運輸服務;
- 醫護業界的非臨床服務;及
- 食品服務
工會認證- 給予勞工關系局更大的決定權,當發現資方在工會認證過程中不當幹預時,有權向工會發證。
- 縮短工會申請認證與僱員投票的所需時間,由10天縮減至5個工作天。
突擊
減少對僱主﹑工會及僱員的分歧與分裂,透過修改某壹工會向他方突擊的開放期,提供更平衡的方式,與加國其他省份的做法更壹致。
根據現行法例,每當集體談判進行的壹年,突擊可在第柒或第八個月發生, 對於突擊時期的修訂如下:- 如集體合約為期3年或以下,突擊可在合約最後壹年的第柒或第八個月發生。
- 如集體合約多於3年,突擊可在合約第叁年及之後每壹年的第柒或第八個月發生。
- 在建築界, 突擊則可在每年柒月及八月發生,而非在合約內最後幾年的第柒或第八個月,以反映夏季期間工人最多的建築界季節性質。
教育為基本服務- 刪除對教育項目界定為「基本服務」的定義,確認201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裁定罷工權受憲法保護,而基本服務僅限於「對生命﹑人身安全,全部或部分人口的健康構成明顯及緊急威脅。」
- 勞工關系局(Labour Relations Board)將會繼續享有決定權,如有糾紛導致卑詩省居民的健康﹑安全或福利受到威脅,勞工關系局有權在教育界別定義基本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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