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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05 | 来源: 尚法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充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找人、骗人、踩点、杀人、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现实比电影《盲井》更残酷。
6人骗杀矿工领赔偿被判死刑
5月3日,一张“山西省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布告”悄然显现在网络,经过20多天的风吹雨打之后,张贴在法院门口公布栏里的三大张纸,已经布满灰尘四角起边。
( △图片来源:网络)
这份发布于2019年4月12日的布告称:山西省临汾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现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六名罪犯不服提出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该六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19年4月12日将罪犯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14年上半年,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共谋商定,由彭万军提供弟弟付万利的户籍资料,由王洪林、张元美将张元美选定的作案对象陈某某(殁年34岁)带至矿山,冒用付万利的身份务工。二人杀害陈某某后伪造矿难。彭万军、郭德靖冒充家属向矿场骗取赔偿金。
同年11月上旬,王洪林、张元美带领陈某某至山西省浮山县东张乡一铁矿务工,并让陈某某冒用付万利的身份登记工作。
11月12日1时许,王洪林、张元美与陈某某在井下作业时,王洪林、张元美用矿石猛击陈某某头部数下,张元美用井内的铁扒击打陈某某头部,致陈某某颅脑内损伤死亡,后二人向矿方慌报安全事故,并电话通知郭德靖、彭万军。郭德靖冒充陈某某的家属向矿方索要赔偿金时,被警方发现并抓获归案。
彭万军,生于1979年12月25日;郭德靖,生于1980年1月23日;王洪林,生于1979年7月5日;张元贵,生于1972年4月15日;上述5人都是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刘学军,生于1975年4月10日,也是5名汉中人的略阳县老乡。
这六位农民从2007年初开始,到2014年11月,分别结伙共谋,骗人用亲人身份进矿工作,再以杀人方式伪造矿难事故,之后冒用亲人身份向矿方骗取赔偿金,连续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1人轻伤,骗得赔偿金310余万元。
2016年4月5 日,新津检察发布消息称:日前,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侯建峰提起公诉,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付彩选、郭久军、郭春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年12起案件11条人命
2007年4月上旬,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将35岁的肖某某带到山西省汾西县团柏乡李家坡村郭金虎经营的煤矿务工,三人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引爆炸药欲炸死肖某某未果。
同月12日零时许,郭德靖,张元美与肖某某再次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持镐把猛击肖某某头部数下,又与张元美用石块击打肖某某头部致其受伤昏迷,后向矿方称发生事故。
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在矿方安排下,坐三轮车将肖某某送往医院途中,三人见其仍有呼吸,即用棉被捂闷肖某某口鼻致其死亡,随后,张元美冒充肖某某的弟弟与郭德靖、王洪林一起骗取矿方赔偿金17万元。-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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