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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06 | 來源: 正月叁草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民國時期,影星的婚戀問題,是影迷們關注的焦點,也是大小報刊炒作的熱點。1941年,當“金嗓子”歌後周璇與嚴華離婚後,她的感情歸宿就成為記者們爭相報道的主題。壹時間,各類報刊分別爆出她與過房爺(即幹爹)父子倆、影星韓非、“話劇皇帝”石揮等人的感情糾葛和先後訂婚的“猛料”,以致出現了“周璇訂婚熱”的話題。1946年第4期的《海潮》周報還專門對周璇的“訂婚熱”進行了報道。
寄居柳家緋聞不斷
周璇曾是國華電影公司的簽約演員,該公司的老板柳中浩是她的過房爺。與嚴華離婚前,周璇壹直寄居在柳家;離婚後,她因壹時找不到合適的住處,仍然留在柳家。柳中浩有個兒子叫柳和鏘,占了近水樓台的優勢,壹個多月的朝夕相處,贰人不免產生友情。於是,小報消息先傳出周璇與柳中浩有曖昧關系,後又說她與柳和鏘發生了感情,正在醞釀訂婚,只因柳中浩反對,並對柳和鏘實行了“經濟封鎖”,才使贰人不得不放棄愛情。
為此,1945年,《青青電影》《上海影壇》的記者分別采訪了周璇,求證此事。當記者問周璇是否與柳中浩談過戀愛時,周璇回答:“那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我跟幹爸爸認識還是在歌舞團裡,他壹向很喜歡小孩子的,所以他也壹向把我當女兒看待。就是那年我跟嚴華婚變,從家裡鬧了出來,住在他家裡,他也待我很好。至於外界說我們父女倆發生了曖昧,我們當初並沒有出來辯白,事實勝於雄辯,現在想起來真正覺得可笑。”
當記者又問周璇與柳和鏘之間的關系時,周璇說:“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是朋友。不過,我們是從小就在壹塊兒的。近來,我也沒有多少朋友,他又時常到我這兒來玩,因此,比較親密壹點。至於結婚,倒不是報上說的他家不答應,而是我嫌他年紀小,只有21歲,還比我小5歲呢!我完全把他看作壹個小孩兒似的,況且他還不能自立。你想,假使我們就這樣永遠交個朋友,不也好嗎?何必要談婚姻。”記者最後問周璇將來的歸宿如何打算和理想中的丈夫是什麼樣的?周璇回答:“總之,我不想當尼姑。”而理想中的丈夫,她說:“第壹應該能夠自立,第贰有高尚人格,第叁性情溫和。”
嗣後,小報又開始盛傳周璇與影星韓非的緋聞,聲稱在和周璇拍攝《夜深沉》時,韓非就曾對其極有好感,只是囿於周璇已為人婦,才將感情藏於心底。周璇與嚴華婚變時,又有人說他是第叁者,因此,即使周璇離婚後,韓非仍是“暫避風頭”,待風聲過後,他才對周璇發起攻勢。但因周璇仍耽溺於舊情苦惱之中不能自拔,對韓非不冷不熱,最終,他倆的感情尚未正式開始就宣告結束了。
周石熱戀撲朔迷離
在1946年第2卷第2期《國風畫報》中,刊出《石揮寫信報告老母“訂婚經過”》壹文,爆料稱周璇又與“話劇皇帝”石揮訂婚了。周璇自從和嚴華離婚後,追求她的人很多,但與石揮熱戀的消息卻風行壹時,甚囂塵上。他倆壹個是“金嗓子”歌後,壹個是“話劇皇帝”,年齡相當,地位匹配,說起來的確是天造地設的壹對,不過,他們贰人都極力否認正在戀愛這件事。據“確實”消息稱,石揮寫信給住在北平的母親,說他和周璇已經訂婚,只是為了避免外界的紛擾,才極端保守秘密,這條新聞還保證是壹百贰拾分的可靠,作者最後還感慨道:“周璇和石揮終於永結白首,真是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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