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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09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作為"萬稅"之國,壹些人難免想方設法如何避稅。
BC省壹男壹女由於涉嫌開授教人避稅的教育課程被當局定罪,近日BC省上訴法院也維持對其稅務欺詐咨詢計劃幕後策劃者的原判和定罪。
這對居住在Chilliwack的男女涉嫌於2016年因逃稅而被定罪,其中男子被判犯有咨詢欺詐罪,未能免除商品及服務稅。
而兩人則在上訴中聲稱,審判法官在向陪審團指控時使用“避稅” (avoid)和“逃稅”(evade)這兩個同義詞。他們聲稱第壹種手段是合法避稅,第贰種手段則是不誠實和欺騙的詭計。

上訴院審判法官費舍爾指示, 上訴人的行為”對於潛在的避稅和逃稅的解釋“沒有現實根據。
對這兩人的控罪涉及壹家教育集團的業務,該集團提倡稅收理論,即所謂的自然人如果以某種方式構建其事務,則不受加拿大所得稅法的約束。
兩人在教育課程中還為客戶准備並提供了表格。
根據加拿大法律,自然人是個體,而不是法人,也可以是壹個組織。
在2016年的判決中,BC最高法院法官Miriam Gropper裁定,法院認為“試圖以合乎邏輯的方式描述范式理論是'偽造'和'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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