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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12 | 來源: 瀟湘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對於喜歡買買買的人來說,海淘過程中碰到過最頻繁的兩個詞壹定是保稅倉發貨和海外直郵。
為了保真,不少買家瞄准了後者:感覺從國外直接寄過來的,價格高點,但比較放心。
但,當初說好是海外直郵,發貨地突然變成了國內,這又該怎麼算呢?

承諾海外直郵結果成了上海發貨
2018年5月2日,李某在淘寶網店“MuMu奢侈品全球購”內購買了壹雙標稱“代購Balenciaga巴黎世家Triple-S做舊老爹鞋新配色情侶款運動跑鞋”的鞋子,金額為6850元,收貨地址為株洲市醴陵市。
當時,該淘寶店主劉某宣傳的是“鞋子是意大利代購和海外直郵”,並承諾發貨地為海外國家及地區。
在耐心等待17天後,李某收到了這雙鞋。然而,他發現鞋子不是意大利代購和海外直郵的,而是從上海用順豐快遞發貨到醴陵。
2018年5月26日,李某向劉某的淘寶店鋪發出退貨申請,提出的理由是“做工瑕疵,鞋子溢膠,鞋身有膠水印,要求退貨”,但是劉某拒絕了本次售後服務申請,認為該商品沒問題。因為無法退貨,李某將劉某訴至醴陵法院,要求劉某退還購鞋費用,並且支付叁倍賠償金。
認為存在欺詐提起上訴被駁回
壹審法院審理認為,李某購買巴黎世家品牌運動鞋後,認為有質量問題、瑕疵和欺詐行為,但李某沒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和舉報,更沒有經相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經法庭查看該商品,沒有李某反映的該鞋子存在膠水味、膠水印、膠水溢出的現象,而且李某的退貨申請被拒絕後,他沒有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和舉報,也沒有經相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柒天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李某在收到鞋後,超過柒日才向劉某要求退貨故李某要求退貨退款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李某認為有質量問題,在發出退貨申請後,劉某明確回復,該商品沒有問題,拒絕退貨,沒有欺詐。故判決駁回李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壹審宣判後,李某向株洲中院提起上訴。“劉某在其開辦的淘寶店鋪內宣傳鞋子系意大利代購並海外直郵,發貨地為海外國家或地區,但查詢物流信息得知我訂購的鞋子系從上海用順豐快遞發貨至醴陵。”李某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欺詐行為,應當增加賠償的金額至購買商品價格的叁倍。
但株洲中院贰審仍然駁回了李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說法:“海外直郵”只是壹種宣傳形式
劉某的虛假宣傳是否構成其消費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欺詐?對此,株洲中院認為,從經營者宣傳目的來看,劉某的“海外直郵”等宣傳,其本意並不是強調海外直郵,劉某的宣傳只是商品品質的壹種宣傳形式,是為了宣傳其商品的質量合格,系從正規渠道購買,價貨相符。作為壹般的消費者也應當理解該宣傳之目的,購買其商品的目的也是購買合法產品。
本案中,李某在壹審提出的主要理由也是商品鞋子不合格。但李某並未提交該商品不合格的證據,也未申請調取相關證據,即使李某購買的商品未從海外直郵,也只是經營宣傳欠缺,不構成經營欺詐行為。
此外,從合同義務上來看,商品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其他義務只是對主合同義務的輔助,從合同義務的違反構成違約,主要看其對主合同義務的履行是否有實質性影響。-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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