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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3 | 來源: 長安街知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原標題:驚動中央督導組的記者涉黑案 有了結果)
根據安排,針對上海、江蘇等10省份的第叁輪中央掃黑除惡專項督導,於近日結束,由此實現了各省區市全覆蓋。
督導組結束進駐,並非意味著地方掃黑除惡工作劃上句號。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受到中央督導組關注的內蒙古記者苗迎春涉黑案,於昨日壹審宣判,主犯獲無期徒刑。
至於苗迎春的“保護傘”——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台長趙春濤,也已被提起公訴。

苗迎春案庭審現場
從2018年7月至今,中央共組織了3輪掃黑除惡專項督導,每輪10個左右的省區市,從而實現全覆蓋。
其中,第叁輪進駐北京、內蒙古、陝西、黑龍江、上海、江蘇、青海、甘肅、西藏、寧夏等。按照此前安排,開始最早的是江蘇,為5月24日;結束最晚的是寧夏,為7月12日。接下來,各督導組組長將向地方反饋督導情況。
本輪督導引發多個社會熱點,比如“陝西漢中4名幹部聚眾賭博被督導組抓現行”“陝西延安2名廳官充當‘保護傘’”“哈爾濱市呼蘭區拾幾名幹部充當‘保護傘’”“內蒙古公安廳多名幹部被查”“內蒙古廣播電台原台長趙春濤案”等,均獲得廣泛關注。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趙春濤與該台中部記者站站長苗迎春涉黑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而就在昨天,苗迎春被呼和浩特中院壹審判處無期徒刑。
苗案於今年6月初開庭時,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看望了辦案組人員並表示,中央督導組進駐內蒙古後也拾分關注該案。“我們如何以實際行動迎接督導組的檢查,如何彰顯檢察機關掃黑除惡的決心、信心,如何體現對黨的忠誠,如何讓人民群眾從這起案件中獲得安全感,出庭指控犯罪,讓被告人認罪,就是最好的方式。”

苗迎春案專案組
罪名之多、情節之惡劣,是苗案受到關注的原因之壹。檢方指控,苗迎春等拾名被告人犯13項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貪污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等。
除了通過搞工程斂財,此人還把記者站當作“私人領地”,私藏槍支、彈藥,違規雇用社會閒散和有前科劣跡人員充當打手,並且濫用媒體監督權,要挾滋擾政府工作秩序,組織策劃多起違法行為。
他的“保護傘”主要有兩人,分別為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劉晏、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台長趙春濤。
劉晏不但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還故意歪曲事實和違背法律,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在他的庇護下,苗迎春稱霸壹方,對當地媒體行業形成非法控制。最終,劉晏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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