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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8-02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簡訊)壹名跑車在大溫叁角洲17號公路路段整整超出了限速80公裡的兩倍有多,達到173公裡。
真是放飛!
叁角洲警方發推表示,周肆,壹輛捷豹F-Type跑車在80公裡的限速路段,以173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限速93公裡。
由於這輛車違規速度過快,警方進行拖車扣押的處罰。

根據ICBC的網站信息,超速超額罰款由368元到483元不等。
根據BC省規定,如果車輛超出限速40公裡以上或更高的速度行駛,警察可自動扣押車輛7天。
對屢犯者,可扣押車輛60天。-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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