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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09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2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新網9月9日電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壹名女子右眼受傷。暴徒隨即大做文章,在網上斷言該女子是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穿眼罩所傷。女傷者壹直不合作及百般阻撓,令警方無法向醫管局取得醫療報告,未能厘清爆眼是由警方布袋彈或是暴徒彈叉鋼珠造成,真相壹直撲朔迷離。
網傳“爆眼女”當日受傷的情況。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出律師信拒絕警方索取醫療報告
根據資料,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有女子爆眼受傷後,網上即有人聲稱女子是被警方布袋彈槍射盲右眼,更附上女傷者眼罩被布袋彈擊毀的圖片。
但當時現場有媒體拍到女傷者眼罩並無布袋彈,更有人懷疑其傷勢是誤中附近暴徒彈叉發射的鋼珠所造成,但最有力證據之壹的眼罩被人私自取走,加上女傷者壹直拒絕合作,令警方無法核實受傷原因。
消息稱,警方為厘清事件真相,曾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的醫療報告,但被醫管局以未獲女傷者同意而拒絕;其後,警方向法庭申請搜令索取醫療報告,因僅列出事發地點涉及沖突事件,無女傷者個人資料,醫管局拒絕向警方提供醫療報告。
直至上周,警方獲得女傷者姓名及身份等資料,並再度取得法庭搜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時,女子便委托律師去信醫管局,表明反對醫院交出醫療報告;女傷者諸般阻撓警方索取醫療報告的動機,令人質疑是否想隱瞞壹些不想被公眾認清的事實,或是想誣告某些人,造成社會混亂。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疑,女傷者發律師信阻止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是因為報告內容對示威者不利,指做法無法證明其眼部傷勢的成因,“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
警方在事件發生後曾多次呼吁女傷者主動就事件報案,令警方可以取得更多資料作調查。
梁美芬指,警方現在已經掌握其身份,是否調查眼部受傷原因不影響警方調查她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現時沒有辦法證明,事件可能是子虛烏有,反對派在這個情況下不應該繼續以此事件指責警方犯錯誤。”
資料圖:有暴徒手持仿制氣槍,准備發射。圖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事件伍大謎團
1.何人何物所傷?
“爆眼女”是否為警方布袋彈所傷的爭議,源於網上多幀照片顯示其護目鏡上有布袋彈殘骸,但多家電視台所拍攝的片段卻沒有。
2.布袋彈會轉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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