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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09 | 來源: 加西網 | 有1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政府又瘋狂撒錢了!
這次是給加拿大的兒童,當爹媽的看到壹定會笑瘋的。
不過先別高興得太早,這些錢是給原住民兒童的,還包括這些兒童的父母和祖父母,也有錢拿!

加拿大人權法庭上星期伍裁決,渥太華的聯邦政府必須向兒童福利系統的每壹位原住民兒童支付4萬元,也包括向這些兒童的父母和祖父母提供賠償,總之,聯邦政府再次大出血,總額要支付20億加元的賠償金。

仲裁庭命令聯邦政府向每個孩子支付4萬元,這是《加拿大人權法》規定的最高數額。
該賠償涵蓋了2006年1月1日至法庭規定日期期間參與兒童福利系統的所有兒童。
據估計,接受補償的兒童人數約5萬人,其中草原省份和BC省的比例最大。
該裁決還涵蓋了育空地區的第壹民族兒童。
裁決說,每壹對父母或祖父母都應該得到2萬元的補償,另外被福利機構帶走的兒童還應該得到2萬元。
人權法庭表示:“這些父母或祖父母經歷了痛苦和磨難。”不過法庭也規定,虐待子女的家長沒有獲得補償的資格。
人權法庭在裁決中寫道:“加拿大政府的行為缺乏謹慎態度,沒有考慮到可能的後果。政府只關注財政問題,而不是保護原住民兒童的利益和尊重他們的人權。”
“總的來說,這對孩子們來說是個好日子,”第壹民族兒童與家庭關懷協會執行主任Cindy Blackstock說。 “總的來說,這對加拿大人來說也是壹個警鍾。”
該社團是2007年提出原住民人權申訴的組織之壹。

BC省印第安人酋長聯盟主席、大酋長Stewart Phillip說,加拿大有義務向所有受兒童福利制度影響的原住民兒童、父母和祖父母提供賠償。 他在壹份聲明中說:“這個制度羞辱了我們。但實際上,由於加拿大的歧視,人權狀況遭到了巨大的破壞。加拿大政府壹直反對賠償,並試圖否認他們造成的損害,這是不可接受的。”
說到對原住民兒童的補償,要科普壹下歷史:
家長們都知道學校有壹個Orange Shirt Day,這個是用於紀念原住民兒童被帶離家園的歷史。
壹名叫Phyllis Webstad的原住民寄宿女學生曾有過壹段傷心經歷:當時她年僅6歲,上寄宿學校的第壹天,她奶奶給她穿上的橙色上衣就被沒收了。

加拿大在全球被認為是壹個善良的國家,但在加拿大歷史上,對待原住民曾有著非常黑暗的歷史,這就是“原住民兒童寄宿學校”。
從1870到1996年間,全加拿大共建立了139所原住民兒童寄宿學校。大約15萬名原住民的孩子被從家裡帶走,送入寄宿學校。
這些孩子沒有權利說自己的語言,沒有權利行使自己的宗教和習俗。這些孩子被同化,有些遭到虐待甚至性侵。
1870-1990年期間,有至少3千名學生在寄宿學校中死亡。
壹些寄宿學校旁邊就是墓地,因為死亡的孩子實在太多。
加拿大直到1996年才關閉了最後壹間原住民兒童寄宿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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