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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15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报道:BC民事诉讼法庭最近裁决一桩涉及婚外情的官司。
一名BC省男子A(化名)在其妻子B的要求下向A的婚外情对象C追讨一枚钻石戒指的金额1200加元。

(Photo by chuttersnap on Unsplash)
A被指在2017年圣诞用1000加币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给C。C出具了一张收据,收据表明钻石戒指价格为999.99加币,含税则是1199.99加元。C表示自己付了 120加元的税。
C表示钻石戒指是圣诞礼物,A对此无异议,但仍向C追讨钱。
C表示,A的妻子B在2019年3月知道他们的关系后,要求C退还所有礼物。
C表示决定用支票支付给B 800加元,以便让A和B不再打扰她。
C表示,几天后她收到了B的来信,要求她给更多的钱。在信中,B表示A为C的汽车10年修理人工费支付了5000元,要求C支付4000加元。
C表示她基于B的行为和那封信件,决定停付800加元的支票,并告知了A和B不要存这张800加元的支票。
而A则向法官出示了一封来自C的短信内容:戒指不是1200加元,我付了税,所以只有1000加元,1000加元不算什么,我可以立刻给你。
而法官则裁定这枚戒指是礼物,没有证据表明A给的1000加元是一笔贷款,也没有证据表明C在A赠送戒指的时候同意偿还给A,因此C无需还钱。
至于B在信中所声称的A为C提供了汽车维修服务,法官没有没有证据支撑这一说法,因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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