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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17 | 來源: 新華社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田女士嗎?我們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你涉及壹起洗錢案,已經被公安機關通緝!盡快找主辦這起案件的張警官配合調查!”
10月5日,河南新密的田女士接到這樣壹個電話,當時就嚇壞了。自己明明什麼違法的事都沒有做啊?還沒反應過來,電話就被轉接給了那位“張警官”,要求她找個安靜的賓館,配合他在網上進行信息核查。
“張警官”告訴田女士,核實無誤後,會將“口供”材料遞交法院,讓她回家等消息。還警告田女士,辦案都是隱秘的,如果不想牽扯到家人,就別告訴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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