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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1-01 | 來源: 新民晚報 | 有20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沒有大台”,這是香港示威者壹直掛在嘴邊的說法,意思是他們的行動沒有統壹的策劃與指揮者。然而,在這幾個月的香港暴力事件中,暴力分子通過 “連登”“Telegram”等社交媒體策劃煽動暴力、傳播仇警言論。這些網絡平台更是被暴力分子視為“大本營”。就在昨天,香港特區高等法院頒布禁止令,直搗“暴徒大本營”。
昨天,香港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向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要求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發布煽動暴力的言論。高等法院法官當天緊急開庭處理,並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絡平台有意發布煽動或教唆他人使用暴力的言論。
圖片來源:東方IC
作為法治社會,香港早有相關的法律禁止在網上禁止煽動暴力行為。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法律,煽動他人參與或發動違法行為即涉嫌煽動罪。實際上,此前香港非法“占中”的發起人就因為煽動非法集結被定罪入獄。
然而,這幾個月中,在網絡平台的暴力言論卻是愈演愈烈,特別是壹些社交平台更是采用“雙重標准”,讓暴力分子肆無忌憚。此次發布的臨時禁制令的目的就是要告訴大眾,在網上發布的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及毋須負上法律責任,再任這些網絡平台“野蠻生長”,更遺害無窮,這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早已有了慘痛的教訓。
在2016年的時候,德國柏林曾經發生過震驚世界的卡車恐襲案,12人在這場襲擊中遇害。而恐怖分子的聯絡平台就是Telegram。如今,這款通信軟件成為香港暴力分子主要的串聯工具。而“連登”討論區(LIHKG)是香港暴力分子另壹個網上聚集地,其中充斥謠言,內容拾分情緒化,極度缺乏理性與常識。
Telegram負責聯絡策劃、“連登”論壇負責煽動召集、其他社交媒體負責宣傳展示,網絡平台在此次香港的暴力活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更毫不誇張地認為是“暴徒大本營”。因而,對於此次高等法院頒布禁止令,絕大多數的人是拍手叫好。
然而,也有人以“言論自由”為網絡違法犯罪辯護。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言論自由從來不是完全絕對的,而是在法律約束的框架之內。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早應采取行動,禁止這些發布仇警言論、教唆如何攻擊警務人員、煽動參與各種暴亂活動及指揮暴徒如何破壞社會的平台,以杜絕暴力行為擴散。對於禁止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再提訊,陳勇強調,其他國家及地區已將類似的、具煽動性的網上平台視為散播恐怖主義的溫床,並予以嚴肅處理,建議特區政府可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及在必要時申請延長禁制時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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