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9-11-21 | 來源: 齊魯壹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日本共同社發布的消息,11 月 20 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對今年 8 月中國男子靖國神社潑墨壹案做出壹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胡大平在靖國神社潑灑墨汁的行為是受日本憲法保護的 " 表達自由 ",因此壹審判其無罪。

被潑墨的靖國神社幕布這是日本近年來首次在涉及靖國神社相關案件中做出對抗議者有利的判決。
據日本共同社 20 日報道,今年 8 月 19 日,壹名自稱作家的中國男子胡大平持裝有墨汁的塑料瓶進入靖國神社拜殿後潑灑。部分墨汁被潑灑到神社內被稱作 " 御紋章付白幕 " 的帷幕上。
當地時間 11 月 20 日,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庭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檢方聲稱,胡大平是為了向供奉有贰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抗議而赴日的,案發當天他試圖在神社牆上和柱子上寫抗議書。胡大平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稱他的行為是 " 受(日本)憲法保護的,以抗議靖國神社為目的的表現行為 "。
據《中國青年報》此前報道,胡大平系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籍作家。在其創作《愛黃山》作品時,由於接觸諸多日本侵略暴行,萌發了赴日潑墨進行抗議的想法。此次庭審在日本頗受關注,日本媒體評論認為,相比於 2015 年的靖國神社公廁爆炸案,此次胡大平的行為不具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因此給了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更多自由裁量的空間。
壹些日媒擔心,判決胡大平無罪,可能將鼓勵更多中韓人士前往靖國神社進行抗議。因此該案的主審法官石田壽壹自 9 月起就接到大量右翼民眾或組織的來信,要求其判決胡大平有罪。
但最終石田壽壹做出無罪判決,在判決詞中,這位裁判長采信了被告律師 " 當事人行為為政治表達 " 的說法,認為 " 這壹表達行為受日本憲法保護 ",被告人當庭無罪釋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