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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1-18 | 來源: 政知道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落馬 | 字體: 小 中 大
落馬超5年後,內蒙古的壹個處級官員終於被判了!
他就是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兼金川工業園區黨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白海泉。
政知君注意到,白海泉在2014年7月就被查了,2016年12月壹審,壹直到2020年1月,他才最終被判無期。
在這之前,他的親贰哥白水泉也因隱瞞犯罪所得等被判刑。
慢慢來看。
落馬後行賄者攜妻子、孩子外逃
2014年7月17日,中央紀委轉發了壹則來自內蒙古紀委的消息——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白海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自治區紀委正在對其立案調查。
相比內蒙古的不少落馬高官,處級官員白海泉的落馬並沒有引起外界過多關注。
但政知君注意到,在白海泉被查壹個多月後(2014年8月29日),有壹個公司經理試圖外逃。
據內蒙古新聞網披露,那天,呼和浩特市正源地產公司經理王某某帶著妻子、孩子到了呼和浩特市白塔機場,准備乘飛機前往廣州。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召前街派出所得知消息後,立即趕赴機場,將王某某抓獲並帶回。1984年出生的王某某,被指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涉嫌向白海泉行賄,後被公安部列入全國在逃人員名單。
受賄數額超過不少大老虎
白海泉究竟犯了什麼事?
據法院審理查明:
白海泉利用其擔任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2500.0404萬。
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國家土地最低出讓標准獲取土地,侵吞國家財產265.4477萬。
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人民幣4880.112702萬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稱,白海泉有坦白、立功,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退繳等情節。最終,這位處級官員被判了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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