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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1-29 | 來源: 網易娛樂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強東 | 字體: 小 中 大
網易娛樂1月29日報道 1月28日,劉強東案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事法庭開展第贰次庭審,本次庭審持續了壹個小時左右,主要爭論焦點在於:京東對劉強東涉嫌襲擊行為是否有連帶責任。

京東認為劉強東的涉嫌襲擊行為屬於劉強東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要求法官判決解除針對他們的起訴。
原告律師認為,劉強東在涉嫌襲擊時,運用了公司資源,屬於職務行為。同時,京東作為公司,有預見劉強東該行為可能造成對他人傷害的可能性,因此京東應該承擔責任。
據悉,法官會在90天內就京東律師的動議作出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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