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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2-29 | 來源: 紅星深度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新冠疫情 | 字體: 小 中 大
除黃女士外還有刑釋人員離漢?武漢洪山區指揮部:警車送出去是可行的 具體有待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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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黃女士,突破高速路上層層關卡,湖北省離漢回京壹事,持續受到關注。27日,湖北省司法廳向紅星新聞獨家證實,黃女士系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
黃女士究竟是如何離開武漢的?此事件中黃女士離漢背後有著什麼樣的故事,成為了大眾關注的焦點。同時,此事也引起了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2月26日,經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牽頭,由分管副部長劉志強帶隊,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赴湖北就事件進行調查。目前湖北省司法廳正在配合聯合調查組就此事進行調查。
然而,有網友發現,離漢的刑滿釋放人員,不止黃女士壹人。
2月26日,注明來源為光明網的中國青年網報道《疫情阻擊戰中盡顯司法擔當 武漢法院保障外地刑滿釋放人員安全回家》提及,有3人離開武漢。另有《長江日報》、湖北省蘄春縣公安局官方微信“艾都警事”等媒體,發表了武漢法院方面幫助刑滿釋放人員離開武漢回家的報道。
疫情期間,到底有多少刑滿釋放人員離開武漢?到底有沒有為他們“開綠燈”?
離武刑滿釋放人員 不止壹個“黃女士”
壹篇顯示來源為光明網的文章,標題為《疫情阻擊戰中盡顯司法擔當 武漢法院保障外地刑滿釋放人員安全回家》,發布於2月26日。
來源光明網的報道截圖
文中提到,2月14日凌晨,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安全將3名外地刑滿釋放人員護送到其戶籍所在地社區,並與社區工作人員辦理了交接手續,提示社區加強上述人員的隔離管理。
護送和交接過程亦在文內有詳細表述,文中寫道,3名刑滿釋放人員在武漢市均無住所,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其既不能自行返家,家屬也無法來漢迎接,同時轄區各大賓館均被征用或歇業,無法在轄區內安置,洪山區法院決定安排警車連夜護送3名刑滿釋放人員回家。
洪山區法院緊急向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協調落實出入武漢通行證明,同時與刑滿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社區取得聯系,提前做好協調溝通對接。
通過上述文章可以發現,刑滿釋放的離漢人員,可以通過獲取武漢通行證明的方式,前往異地。
那獲取通行證到底需要哪些手續?洪山區法院是怎麼協調到通行證明的?
對此,洪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新聞科李科長稱,目前指揮部正在就此事調查了解情況,根據這篇報道來看,放行時間為2月14日,“但收緊是在14號以後,現在的規定是只有應急車輛才能在省內流動,當時規定是怎樣的,還需要核實,疫情期間,各種規定時刻都在更新。”
他表示,文中提到的刑滿釋放人員被洪山法院警車護送回漢川和大冶兩地,均不屬於武漢境內,“所以從武漢去這兩個地方,肯定算是出城,但像文中提到的洪山法院連夜護送出城,是可行的,因為那畢竟是警車,但具體情況還有待核實。”
紅星新聞查閱到,漢川為孝感市代管縣級市,大冶由黃石市代管,均臨近武漢,為武漢城市圈重要組成部分。
同時根據《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號)、(第9號)》規定,自1月23日10時起,武漢全市城市公交、地鐵、輪渡、長途客運暫停運營;無特殊原因,市民不要離開武漢;機場、火車站離漢通道暫時關閉。自2020年1月26日0時始,除經許可的保供運輸車、免費交通車、公務用車外,中心城區區域實行機動車禁行管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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