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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不知道小伙伴們是否知道加拿大有壹部《緊急法案(Emergencies Act)》?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曾在今年3月17日上午向加拿大人再次發表講話,表示加拿大正在考慮出台戰時緊急措施。
當時他表示加拿大可能會實施聯邦緊急措施法 (Emergency Measures Act)的戰時部分措施。

1988年加拿大聯邦議會通過了《緊急法案》,取代了原來的《戰時法案》。
戰爭措施是加拿大議會在戰時,受到侵略或爆發叛亂時授予政府首腦某些權力的法令,可以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
《戰時法案》在加拿大歷史上曾叁次生效:
第壹次世界大戰,第贰次世界大戰和1970年10月的危機。
戰爭措施法規定:
1、由於爆發和將要爆發戰爭、入侵或叛亂,政府首腦根據維護加拿大安全、防務、和平、秩序和福利的需要,有審查、管制和禁止出版物、文件、地圖、計劃、照片、通信和通信工具的權力。
2、逮捕、拘留、隔離和驅逐出境權;
3、港口、碼頭、加拿大領海和船只活動的管制權;
4、陸上、空中或水上運輸,以及人員和物資流動的管制權;
5、商業、出口、進口、生產、制造管制權;
6、對違犯有關命令和條例者可予以懲處,可即時判決或予以起訴;
7、未經司法部長批准,任何根據本法被驅逐出境者、被逮捕或拘留的敵僑、敵僑嫌疑者、或禁止出加拿大境者,不得據保開釋或釋放或審判;
總之,聯邦可以在必要時啟動《緊急法案》來獲得全面監管人員流動、人員使用、財產征用、物資調配、建立醫療設施和庇護所的權力,但這些大多數是省級政府的職能范圍。
盡管杜魯多總理曾表示聯邦能夠不啟動《緊急法案》就不啟動該法案,但也在不斷征求各省及地區政府的意見,以便在加拿大疫情極度惡化的情況下可以更有效地控制疫情。
上周肆,杜魯多總理向各位省長發出了征求意見信,誰料到各省和地區的省長都出奇壹致地表示堅決反對。
他們認為這事根本無需討論,他們不願意聯邦可以獲得監管壹切的權利。
而據CBC的報道,BC省省長賀謹甚至直接爆粗,怒斥征求意見存粹是浪費時間。-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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