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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24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有外籍人士在大陸被捕,經過多月的調查後,其中壹人日前涉“插手香港事務”遭起訴。另外壹名被捕的台灣人,現在還前途未卜。
《廣州日報》今日(24日)報導,貝裡斯籍男子李亨利(Lee Henley HuXiang)涉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插手香港事務等,桉件周肆(23日)已由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李亨利是首位涉“插手香港事務”被起訴的外籍人士,他在去年“反送中”期間、11月26日被廣州市國家安全局逮捕。
《廣州日報》早前報導,他長居大陸經商,長期向在美敵對組織骨幹提供經費,資助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危害大陸國家安全,支持“反中亂港”活動,配合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
台灣人李孟居10月被捕
除了李亨利,同樣因“反送中”被捕的還有台灣人李孟居。其友人指,李孟居8月18日只身前往香港旅游,8月20日上午在香港過關赴深圳時,在邊境用通訊軟體Line傳了壹張解放軍集結的照片給他,此後失聯。
國台辦在9月出面證實他被拘押。10月31日,李孟居遭深圳市國家安全局逮捕。
環球網微信公眾號11月4日曾發表題為“反中亂港者,抓!”的文章稱,李孟居是台獨組織骨幹分子,在去年8月赴香港參與支持“反中亂港”活動,並潛入境內刺探軍事秘密。
文章質問:“8月正是香港局勢最為緊張的時候,中國武警也在深圳演習。李孟居在那個時候潛入深圳,偷偷拍攝重要照片向外發送。 不是刺探軍事秘密是什麼?”
文章續指,台獨勢力和蔡英文當局插手香港事務,拉攏島內選情,“逮捕李孟居,就是要清晰地告訴這些人,這些外部勢力,其行為不可能得逞”。
李孟居被捕後,大陸國台辦去年11月13日稱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已被依法審查。案件迄今未有進壹步消息。
根據中國《刑法》,危害國家安全罪有12種具體罪名,包括: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投敵叛變罪,公務員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資敵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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