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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20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關慧貞 | 字體: 小 中 大
圖文由關慧貞辦公室提供
原題為:維護香港壹國兩制 新民主黨吁加國發聲

就早前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在官網刊文表示,“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兩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壹般意義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故有權就立法會事務等發聲及行使監督權。”
新民主黨外交事務評論員Jack Harris聯同國會議員關慧貞及Heather McPherson致函加拿大外交部長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表達關注,呼吁加拿大向中國反映,以及跟盟國商討尋求確保中英聯合聲明和壹國兩制不受損害。
由於有數目龐大的加拿大人居住在香港,因此香港特區的福祉對加國極之重要,加拿大有額外的義務和責任確保香港特區的安康。
信中指出,為了香港回歸中國,已故中國領導人鄧小平訂立"壹國兩制"的憲制作為香港的管治基礎,承諾保障香港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香港政府維持高度自治,行政、立法和法制自主不受幹預。壹國兩制是香港回歸後繁榮安定,為香港人、中國和世界建立信心的基礎,也是中國給香港人和國際社會的承諾。在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是壹項由中國和英國所簽訂的國際條約。在對上壹次G7的高峰會中,亦通過壹項聯合聲明確認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存在和重要性。
叁位新民主黨議員在信中引用香港大律師公會所發的聲明,指出基本法第22條禁止中央政府的任何部門幹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而基本法是中國的法律。
基本法第22條相關條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征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壹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有份聯署這封信的關慧貞表示,基本法上在這方面是寫得很清楚的。此外,中國國務院在2000年亦曾經發表公文詳細列出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機構"及其工作范圍,當中並無監督香港的權力。因此近日中聯辦宣稱其不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根本說不通。
關慧貞說新民主黨期望加拿大能夠向中國政府反映,讓北京能夠正視和處理這件事,讓鄧小平所奠定的壹國兩制能夠貫徹執行,令香港能夠繼續安定繁榮,在世界發光。
附件:
新民主黨外交事務評論員Jack Harris國會議員關慧貞和Heather McPherson致加拿大外交部長信函


香港大律師公會有關基本法第22條的聲明 https://www.hkba.org/sites/default/files/20200420%20-%20H...
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6號-國務院關於更改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澳門分社名稱問題的通知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618.htm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618.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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