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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1 | 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疫情期間,飆車的事件也是頻發啊!
局報道,壹名19歲的男子被指控在安大略省的高速公路上以308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
308公裡/小時的速度...也真是活久見了
警員Kerry Schmidt說:“這刷新了我見到過的最快速度的記錄。”
這位經驗豐富的安大略省警務人員說,當他聽到這輛車的行駛速度後...震驚到失語。
最終,警方在星期六夜裡10點左右於QEW高速公路多倫多郊區Burlington路段上截停了這輛車。

Schmidt說,“這可能變成有史以來最具毀滅性的致命事故。”
Schmidt表示,這名19歲的男孩開的是父母的車,還有另外壹個19歲的男子坐在乘客座位上。
最終,這位少年的駕照被吊銷,汽車被扣押了柒天,他還被控飆車和危險駕駛。
Schmidt說,飆車(Stunt driving)的最高罰款為10,000元,並可能被判入獄6個月和失去執照長達2年。
他補充說:“這真的是令人難以置信的速度。這輛車行駛的速度如此之快,其他駕駛員將無法做出反應以躲避的時間。”

這位警員說:“人們需要時間來識別高速公路上的威脅和問題,並能夠對它做出反應並避免發生碰撞。對於任何人來說,以如此高的速度行駛,都是不能被原諒的。”
Schmidt還指出,連接多倫多和尼亞加拉半島的QEW並不是賽道,即使有人認為自己可以應付高速並成為“最酷的家伙”,此舉會使其他人處於危險之中。
“我確定他在母親節那天早上要向他的父母做些解釋,說壹下為什麼他們的車不在車庫裡了。”
Schmidt表示,當他第壹次收到測速機顯示時速308 km / h的照片時,他以為那名警員在開玩笑,對著准備著陸的飛機在測速。

“這太荒謬了。這太不可思議了。這是不負責任的,我當然希望這個人在很長壹段時間內都不能駕駛。。”
他說,當警官將車輛逼停下來時,路上的其他司機“對這輛車和這名司機被帶走感到高興”。經過車輛的駕車者紛紛鳴笛對警察抓住該危險駕車者表示感謝。
據報道,自5月1日以來,多倫多地區的OPP官員已對約150人進行危險駕駛的指控。
REF:https://www.cbc.ca/news/canada/hamilton/qew-stunt-driving...-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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