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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2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銀保監會網站9日消息,銀保監會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包括國有六大行在內的8家銀行,因監管標准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受罰,罰款金額共1770萬元。

其中交通銀行被罰260萬元,光大銀行被罰160萬元,中國銀行被罰270萬元,工商銀行被罰270萬元,郵儲銀行被罰190萬元,中信銀行被罰160萬元,農業銀行被罰230萬元,建設銀行被罰2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為提高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檢查的力度和效果,(原)銀監會開發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檢查分析系統(Examination?&?Analysis?System?Technology,EAST)。該系統包含銀行標准化數據提取、現場檢查項目管理、數據模型生成工具、數據模型發布與管理等功能模塊。
除此之外,農業銀行還收到壹張200萬元的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兩會壹層”境外機構管理履職不到位;國別風險管理不滿足監管要求;信貸資金被挪用作保證金;未將集團成員納入集團客戶統壹授信管理。
綜上,8家銀行共計被罰1970萬元。具體緣由,壹起來看↓

資料圖,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理財產品數量漏報;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的行為,被罰款合計270萬元。

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監管標准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理財產品數量漏報;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貿易融資業務漏報;信貸業務擔保合同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260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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