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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7-21 | 來源: 北回歸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名校浙江大學上了熱搜了,但不是什麼光彩的是,而是被網友們罵上熱搜的。

為什麼挨罵呢?原來是該校的壹名大學生犯了強奸罪,結果不但法院“輕判”了,學校居然也對他網開壹面,只作了“留校察看”的處罰。
浙江大學學工部處分的截圖是這樣的:

可是,明明《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為什麼不參照這壹條執行呢?難道在你們這些校領導眼裡,強奸這麼大的罪都不算是觸犯國家法律嗎?都不算構成刑事犯罪嗎?
我實在不懂,也實在憤怒,他們有什麼理由對壹個強奸犯如此“寬容”?後來看到下面的這段話,我心中才有所了然。

我們看到,浙江大學破例不開除這個人渣的理由主要有兩點:
其壹,念其是“初犯”,且已強烈悔罪,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
念其是“初犯”,就能網開壹面?強奸罪啊,各位,它可是拾分嚴重的刑事罪,在某些國家甚至是要把牢底坐穿的。它跟之前被烏龍的“名牌大學生偷飯盒”的性質可不壹樣,豈能有“初犯”和“慣犯”的區別?
再來看這個人有“強烈悔罪”嗎?我們不妨來看看他被釋放回來的那幾天的朋友圈吧。
7月3日,在曬海底撈火鍋,“我快樂地回來了”;
7月9日,在終於和我小博士女朋友拍完畢業照了;
同日又發了壹條,“又胖了!”
最近的壹條是“以超越,致青春,芳草地,篝火園,古道邊,載歌載舞,歡聲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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