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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0-07-27 | News by: 海外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河南商丘的刘女士很不幸。
结婚后,她遭受过多次家暴。2019年8月,被丈夫窦某某拖拽头发暴打后,她从二楼跳下,全身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
今年6月,刘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个月后,法院以“双方意见不统一”为由要求调解、不作判决。
对饱受家暴之苦的刘女士来说,离婚,比想象中要困难得多。

刘女士为躲避丈夫家暴选择跳楼。图源:北京时间
调解
随着刘女士遭遇的曝光,有网友感叹:“家暴都逼得人跳楼了,还扯什么调解?”一些“过来人”更是唏嘘:“鬼知道离婚有多难!”
调解,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离婚诉讼法定程序。它的本意是在当事双方离婚前,使其充分考虑离婚对家庭、子女等的负面影响,避免草率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只能在6个月后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而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过程中,调解还是必经程序。
调解必须,但不能成为离婚的阻却事由。
《婚姻法》直接指出,“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类似刘女士与窦某某这样的“家暴离婚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直接准予离婚,容不得半点含糊。
而在本次事件中,当地法院还给出了另一个理由——窦某某因殴打刘女士被刑事羁押,离婚诉讼(民事案件)要等刑事案件有结果后再一起判决。
对此,多位法律从业者告诉岛叔,刘女士离婚诉讼案作为独立案件,不必适用“先刑后民”的程序,更不应跟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绑在一起。
被家暴致残,一方面不得不承受身心巨创,另一方面还要接受施暴者作为自己法律意义上的丈夫。这本身对婚姻二字就是莫大的讽刺。

刘女士伤后入院治疗。图源:澎湃新闻
捆绑
近年来,与“离婚”捆绑在一起的东西有很多。
比如孩子。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每年高考结束,似乎就有一波“离婚潮”。据某地民政局统计,2009年以来,每年高考结束后20天内办理离婚登记者均要比高考前20天的办理者增多数倍。申请离婚者中,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约占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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